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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介及其主导下的大众文化

时间:2026-06-04 18:46:03  来源:  文字:

黄翠翠

摘要:网络媒介创造了一个没有固定场所的虚拟化空间,为人们提供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信息和服务资源。截至目前,几乎没有一种媒介像网络媒介这样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即便在封闭的物理空间,人们也能感受到网络媒介裹挟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扑面而来的活力。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网络的影响力,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社交平台日益发展壮大,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内容异彩纷呈,网络购物规模迅速扩张,网络热词层出不穷。随着网络愈发深入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部分既有的媒介理论逐渐显得捉襟见肘,文化传播领域随之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互联网一经产生便成为最具影响力的现代传播媒介,20世纪末期已逐步覆盖世界主要国家。1994年4月20日,我国国家计算机与网络设施工程通过美国Sprint公司接入Internet的国际专线成功开通,这一里程碑式的进展标志着我国正式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1994年也因此被称为我国互联网发展元年。此后,互联网凭借其在传播空间、内容、主客体和时效性上独有的传播优势,全天候地渗透至国家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渐发展为功能强大、覆盖面广泛的新兴大众传播媒介。

网络媒介的典型传播特征及影响

传播空间的虚拟性和不可控性

网络最大的优势在于它为人类开辟了生存发展的第二空间――虚拟世界,在这里,人们既可以体验到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的内容,也可以体验到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的内容,它不受现实世界时间、地点、距离等物理条件的限制,因此有人称“网络上的生存是一种没有重量的生存”。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成熟,人们可以借助计算机等设备在网络中创造出兼具声音与光影的逼真三维环境,模拟产生听觉、视觉、触觉,甚至嗅觉、味觉等多感官体验。在这一过程中,网络将人的身份转化为一连串数字符号,也将人与人面对面交流,逐渐调制成人与程序、机器、算法的互动。人们在网络世界通过社交媒体等方式互动时,无需确认对方真实境况,行为可以不受现实世界的约束,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发表观点、参与讨论,这直接导致网络中信息传播的主客体、内容、行为、时间和地点具有很强的随意性。来自各行各业的不同阶层的人群,都能通过网络分享信息,无论是社会层面的科技进步,还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都能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但与此同时,微博、微信朋友圈、网络主播等自媒体发布的各类信息和言论,充斥着不确定性,其客观性与真实性难以快速甄别,客观上造就了一个难以掌控的虚拟网络世界。

传播内容的海量性和算法化

网络传播内容的海量性得益于数字技术的传播优势,数字技术能够将信息转化为二进制代码,即0和1的组合,通过特定的压缩计算,这些二进制代码可以在保持信息完整性的同时,大幅减少存储空间,从而方便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信息的相互转化与传递。网络信息内容包罗万象且十分庞杂:从购物休闲到医疗健康,从学术研究到生活琐事,从美食烹饪到武器制作……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这种信息的海量性,不仅展现了网络世界的广阔与深邃,也反映了现代社会人们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由于信息量过于庞大,人们急需有效的方式处理这些信息,于是算法应运而生。算法是计算机科学中用于数据收集、聚合、分类、存储和解读的技术,是为实现特定目的而输入的代码指令的数字化集合。依托互联网“连接一切”的基本思维,算法在此基础上利用庞大的数据库系统试探用户兴趣、收集用户信息、完成“用户画像”,以追求更精准的价值关系联结。当人们使用网络时,算法会根据人们以往的信息痕迹,大批量地推送类似信息,这看似省却了人们的查找时间,实现了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实则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算计的人”。尽管算法技术设计的初衷是精准匹配用户的个性化需求,降低海量内容筛选的难度,但不可否认,算法滥用会导致用户自主性偏离,人们越来越局限在算法推荐所编织的“信息茧房”中,若缺乏足够的信息素养,很可能长期“坐井观天”而不自知。

传播主客体的互动性和个体的自主性

印刷、电子等传统传播媒介,通常由特定组织或团体掌控并构成传播主体,是传播内容的严格“把关人”。各种信息需要经过他们层层把关、筛选和加工后,才能传递给受众;而受众在信息接受上,大多数时候只能被动做出选择,成为传播主体施控下的客体。这种信息传输通常是单向传播的过程,普遍缺少受众的反馈与参与。网络媒介则完全不同,它强调用户个体思维,传播者与受众、受众与受众可随时随地互动,打破了传统媒介的单向传播壁垒,搭建起多主体交互性传播平台,为信息的双向乃至多向交流提供了可能。个体在网络中可以同时扮演传播主体与受众的角色,主动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吸收并传播,传播主客体之间能随时互换身份,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主体即客体,客体也可以成为主体”,二者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这种互动性极大地提升了个体在信息选择上的自主性,人们可以相对平等自由地表达意见,信息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可无障碍通行。与传统电子媒介相比,网络媒介不再要求个体被动地等待信息,而是鼓励个体主动寻找、选择和索取信息,并积极地向网络世界输送和传递信息。无论是作为传播客体还是作为传播主体,个体在网络中都展现了更强的自主性。因此,网络媒介通过其独特的交互性特性,不仅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也赋予了个体更多的信息选择权和表达自由,使得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多元化和民主化。

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和有效性

网络媒介以其卓越的传播速度,实现了信息的实时发布与更新。相较于传统媒介,网络传播无需经历冗长的制作、印刷、推广等流程,人们只需动一动手指,瞬间便可以将信息传递到世界各地,受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到最新的信息,从而做出及时的反应和决策。网络媒介传播不受时空限制,只要有网络覆盖和适当的终端设备,无论何时何地,人们都可以轻松获取或发布信息,让“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成为现实。网络媒介传播过程这一即时性特征,实现了信息的同步实时传输,极大地缩短了信息传播和流通的时间,不仅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还保证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同时,网络媒介功能十分强大,它对各种传统媒介的功能进行了复合和发挥。传统媒介功能相对单一,如书刊等是承载符号信息的纸质媒介,广播是承载听觉信息的声音媒介,电视、电影综合了符号和视听觉信息,但不利于即时阅读。而网络媒介打破了传统媒介的技术壁垒,依托计算机、数据技术整合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多种信息形态,让信息内容更加丰富多样,形式更加生动直观,有效增强了信息传播效果。此外,网络媒介还借助算法与个性化推荐技术,根据用户的兴趣和需求筛选、推送信息,实现了信息的精准传播,进一步提升了信息传播的实效性。

总之,网络媒介催生了虚拟交流空间,人们在其中进行情感和精神交往,形成了全新的互动场域,这一场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真实世界的话语和行为限制。个人、组织可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视频平台等渠道,随时随地发表对现实问题的看法和观点,参与讨论和批判。这一虚拟世界的主体涵盖面广泛,参与门槛低且超越时空限制,因此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传播内容也极具影响力,其所建构的网络社会已延伸至世界各个角落。

网络媒介主导下大众文化发展的新特点

网络媒介主导下的大众文化(以下简称“网络大众文化”),除了具有大众性、商业性、娱乐性等传统特征,还拥有了许多不同于印刷和电子媒介主导时期的新特点,这些新特点在互联网技术的赋权和加持下,催生了一个虚实结合、图文并茂、声形兼具、若即若离的立体、多彩、丰富的世界。毫无疑问,伴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渗透,网络大众文化以显著优势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其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呈现的新特点也越来越引发学界的关注。

“碎片化”时代来临

“碎片化”本意是指完整的东西被破解成诸多零散的小块,后被广泛运用到各类语言环境,表示一种不整齐、不完整、分散零碎的状态。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媒体层出不穷,碎片化时间逐渐被人们利用起来,碎片化阅读、碎片化社交和碎片化娱乐等纷纷出现,“碎片化”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传播现实。网络大众文化在网络媒介的影响下完成了令人惊诧的“碎片化”文化生产过程,并借此将大众推向一个“碎片化”的对象世界。网络大众文化的碎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文化传播内容的碎片化。网络之前的大众文化多以线性叙事方式传播完整信息,网络大众文化却完全不同,它多以“超文本链接”的方式存在,打开网络人们便被淹没在“文本”的海洋中。多种相关的“文档”彼此链接,使用户能够在不同文档间轻松跳转,这种“超链接”结构在内容上变得不再连贯,呈现出非线性和碎片化特点。微博、微信、小视频等“微文化”就是碎片化内容的真实体现。人们在上网浏览信息、观看视频,被碎片文化浸染的同时,也能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喜怒哀乐,进一步生成更为碎片化的内容。二是文化传播时空的碎片化。之前的大众文化传播需要一个空间或时间的中心,如报社、演播室等是空间中心,“黄金时段”或“休闲时间”是时间中心。网络媒介以其独有特征摆脱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消解了传统意义上时间与空间的中心,带来大众文化传播时空的碎片化。时空的碎片化极大地松弛了大众文化的传播过程,同时使传播主体从权威机构和专业人才向普通民众转化。三是传播受众与主体的碎片化。现代生产方式的变革导致社会人员流动加速,形成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阶层在文化水平与需求上差异显著,难以形成统一标准,即使同一阶层内部也可能有不同意见倾向。这种差异体现在网络大众文化中,便催生了人们不同的文化需求与品位,在接收大众文化过程中展现出个体差异和不同的“群”“团”差别,在传播大众文化时则打破了传统文化传播主体的权威性和集中性。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表达观点、发表作品,传播受众和主体呈现出分散的碎片化特征。

泛娱乐化成为一种趋势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进行生产和劳作,但任何生产劳作过程本质上都并不轻松,遭遇困难是常态,攻坚克难的过程更常令人烦闷沮丧。适当娱乐能放松身心、培养灵感,还能激发个体积极向上的心态,有助于战胜困难和压力,维持正常的生产和劳作。所以,娱乐是人类的“必需品”。然而,泛娱乐化却是对娱乐的曲解和异化。泛娱乐化指的是以电视、电影、网络等现代大众媒介为主要载体,以享乐主义、消费主义为核心,为吸引受众关注而将原本不应该娱乐化的内容娱乐化的文化现象或趋势。当前,大众文化的泛娱乐化趋势是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相伴而生的社会现象。移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叠加资本助推,娱乐性内容摆脱了时空限制,全领域渗透至大众文化,影响甚至塑造了网络大众文化的整体生态,并潜存着一种持续的霸权主义扩张趋势。网络大众文化的泛娱乐化趋势是其过度追求与放大娱乐功能,弱化甚至抛弃人文教化功能的结果。网络大众文化作为人的精神劳动产品本应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服务,然而,“泛娱乐化”趋势却使其过于追求娱乐享受,成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阻碍了人文教化功能的实现,进而不利于人的健康全面发展,如现实中的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追剧成瘾、网络购物成瘾等。“娱乐一切,调侃一切”的泛娱乐化趋势使积极笃定的个人信念遭受挑战,很可能令严肃崇高的社会价值追求丧失吸引力,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人们的自我认知和价值观念。从社会整体发展角度看,泛娱乐化的大众文化沉迷于自我娱乐中,缺失了应有的社会整体视野,消解了文化应有的价值和责任意蕴,不利于人类崇高价值追求与终极关怀的实现。

个体价值彰显:自主化、个性化、多元化成为显著特征

一是自主化。互联网的用户思维,将使用者的个体价值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发出自己的声音,成为网络大众文化的主体,因而大众通过网络渠道获得了在现实社会中无法取得的话语权和自主权。特别是自媒体平台,因程序简易、操作简单,方便用户即时发布信息,几乎无孔不入地渗透到大众文化生产与消费的全过程。人们在媒体的自主使用中也参与了大众文化的创造和生产过程,通过原创、转发、点赞等多种方式自由表达意志。网络主导下的大众文化,呈现出自我支配、自我主宰、自我管理的独特图景。

二是个性化。大众可以根据自身意愿最大限度地融入网络大众文化的生产和传播过程,使得个性化成为网络大众文化的重要特征。个体的思想、行为、兴趣爱好甚至疑惑都会在网络大众文化中得以体现,客观上造就了网络大众文化无所不包的海量内容,为人们依据个性需要自由选择内容提供了可能。于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受众,达到自身传播目的,尊重和关注个性化内容和形式便成为网络大众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现实中网络大众文化的内容、形式和话语表达越来越个性化,能够彰显个性、表达个体情绪的内容层出不穷并广泛流行。

三是多元化。网络大众文化的多元化既是由互联网自由、开放和匿名等特性推动的,也是大众文化自主化和个性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网络大众文化的多元化体现在内容、形式与受众前所未有的多样性:在文化内容上,网络大众文化兼收并蓄、无所不包,将音乐、电影、游戏、文学、艺术等各具特色的内容杂糅在一起,时髦的或陈腐的,先进的或落后的,一致的或矛盾的,都同时存在、并行不悖;在文化形式上,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文本样式,网络热梗、网络词汇等多种表达方式层出不穷;在文化受众上,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让不同地域、不同社会与文化背景的人有机会接触并参与网络大众文化,其受众范围极为广泛。

总之,网络媒介不仅广泛拓展了文化的边界,更成为传播和普及文化的主要手段。网络大众文化已经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仿佛是一个“幽灵”,踏雪无痕,却又兴风作浪,其复杂性和多元性需要我们更加审慎地思考和应对。

2025年山东省人文社科课题一般项目“媒介嬗变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与大众文化关系研究”(在研项目);教育部2020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基于学生获得感提升的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JDSZK059)。

(作者单位: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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