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见玲 摘要: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下,各地文化馆积极探索、主动创新,打造多元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探索形成了多种资源整合模式。现通过研究目前文化馆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时,对社会多方资源进行整合的模式和具体案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为后续发展提出建议。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201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上升为法定原则。 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下,各地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产品供给,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充分整合。在这个过程中,各地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机构探索出多种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资源整合模式。本文将聚焦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资源整合模式,分析其发展模式存在的优势和问题,并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资源整合发展的建议,以期为国内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资源整合提供参考和借鉴。 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资源整合主要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文件政策要求,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各地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机构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打造了多元平台,探索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资源整合的多种模式,并通过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 基于数字化平台的资源整合模式 基于数字化平台的资源整合模式是指通过打造统一、公开的数字化平台,为社会力量提供线上集中展示平台,打破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双方的信息壁垒,实现“征集―审核―上线―展示―点单―配送―反馈―完善”全链条闭环式服务。当前,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和效能的提升,已成为各地文化馆的普遍共识。依托数字化服务平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资源整合变得更加公开透明、直观便利。例如,上海市经过20多年的探索,依托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平台,目前已经建立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统一采购、点单配送、统一监管”的机制[1]。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针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缺乏专业人才、服务效能不高、群众需求难以满足、城乡服务差距大等痛点与难点,推出了“文化管家”项目[2],按照“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社会文化机构按照服务清单、以基层文化场馆为阵地”的方式,依托数字化平台,引入社会化专业力量,向基层群众提供管家式公共文化服务。 基于社会力量联盟的资源整合模式 基于社会力量联盟的资源整合模式是指通过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联盟组织,凝聚社会力量,促进行业社会力量间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社会力量发展的最新情况,开展社会力量的孵化培育,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为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便利。例如,2023年,东莞市文化馆成立全民艺术普及联盟,面向社会艺术机构征集联盟成员,经过征集报名、专家评审等环节,入选机构将参与东莞市文化馆开展的全民艺术普及联盟孵化课程、文艺展示展演活动、师资PK赛等活动;同时,能够获得东莞市文化馆提供的场地支持,参与业务提升、行业交流活动,并获得官方宣传推广的机会。联盟成员可进可出,每年公开征集评选,保证了联盟成员的质量水准。据统计,东莞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联盟从2023年的50家,增长至2025年的93家。2024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东莞)采购会期间,东莞市文化馆牵头举办全国文化主理人大会,并发起成立全国文化主理人联盟,首批100个文化主理人代表入住,进一步扩大了文化馆的“朋友圈”。除此之外,各地均有以社会组织联盟的方式凝聚社会力量的探索,如2021年成立的佛山市文艺社团联盟、2021年成立的林州市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公益培训联盟、2022年成立的株洲市“幸福邻里文体学院”等[3]。 基于品牌项目的资源整合模式 基于品牌项目的资源整合,主要包括依托品牌项目的打造,通过常态化的活动开展,引入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践和实施过程,以社会力量作为品牌项目的主要供给方;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注入创新活力,扩大品牌活动的覆盖面,提升活动的创意和品质。例如,湖南省株洲市自2023年起推出的“街头艺术站”项目,整合城市现有的街头文化资源,对资源进行包装再推广,涵盖音乐舞蹈、器乐演奏、魔术杂耍、相声曲艺、行为艺术等艺术表演,并通过举办街舞斗舞大赛、户外流行音乐会、民间传统艺术展示、大型机甲战士展示、互动杂耍魔术,以及趣味游艺活动等,打造文旅融合品牌[4]。此外,东莞市共享文化年系列活动通过整合共享文化空间资源开展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东莞市青年艺术家圆梦行动、宁波市“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等,都可视为基于品牌项目的社会资源整合。这些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通过自身品牌的影响力,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基于场馆设施的资源整合模式 基于场馆设施的资源整合模式,主要指利用自有场馆的空闲时段,通过引入社会资源和力量在场馆内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提升场馆使用效能,丰富市民群众的逛馆体验。例如,广州市文化馆结合场馆空间特色和服务类型,探索契合多种需求的复合型运营模式,包括与社会力量合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开招募开展部分场馆合作运营,举办公益文化展览和体验项目;公开招租开展茶饮、自助售卖、汉服租赁等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收取场地使用费,允许社会力量在其中开展非营利性文化活动;以合作分成的方式探索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文创销售的路径。 综合模式及其他模式 各地在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并非采用单一的资源整合模式,而是多种模式综合使用。例如,深圳市民艺术夜校推出的“艺术拼团”,在市文化馆指导下,由深圳市全民艺术普及推广促进会推出,通过“深艺通”小程序,整合师资力量,利用各级文化场馆的空闲时段,为市民提供丰富的艺术课程[5]。该做法既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了服务的精准供给,又依托各级文化场馆资源的空闲时段开展服务,更通过“深圳市民艺术夜校”这一品牌项目凝聚了优质的社会力量。此外,源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公共文化产品采购大会,以及后期陆续在川渝、东莞等地区衍生的文采会,既依托线上平台,也对接线下品牌活动。通过举办文采会,为社会力量提供了供需对接的桥梁和行业交流展示的盛会。 在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还存在着其他的模式。例如,建立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队伍,打造不同专业、不同特色、不同年龄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或打造馆办群众文艺团队,推动文艺团队开展惠民展演,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等。 社会资源整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实践和探索,各地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模式不断发展和完善,新思路、新想法也在不断涌现。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壁垒 一方面,受限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开展经营性活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收费缺乏相关政策指引,导致文化馆在开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以及满足不同层次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时,受到多方掣肘,裹足不前。另一方面,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存在政策壁垒,影响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效性。例如,各地通过文采会达成的意向成交协议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落地实施,导致文采会的采购功能实际上已日益弱化,文采会的实际作用仅停留在展示和交流层面。 社会力量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优质社会力量 目前,由于社会力量的规模大小不一、质量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能力存在差异,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整体质量。社会文化领域人才队伍的建设较为滞后,难以满足当下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此外,部分社会力量本身的长远发展存在问题,使依托社会力量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 社会资源整合的转化效能有待提升 在社会资源转化为公共文化服务创造力和生产力方面,缺乏后续的转化政策或转化措施,部分整合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此外,部分整合的资源虽依托项目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落地应用,但是转化效能欠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例如,自2024年全国文化主理人联盟成立以来,其作用仍局限于行业交流领域,如何进一步调动联盟内部优质文化主理人的积极性,将优质的文化主理人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探索。 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在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中,尽管社会力量参与的整体态势较为理想,但在不同模式和项目的具体场景中,其参与积极性存在一定差异,部分项目面临社会参与后续乏力的情况。例如,在文采会等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与现场部分参与商家的沟通发现,有部分机构反馈文采会的实际展示成效欠佳,项目对接落地存在问题,影响了社会力量后续参与的积极性。此外,还有部分地市在引入社会力量运营后,由于政府投入减少,项目运营效果不佳,运营方连年亏损,最终导致社会力量退出项目运营。 社会力量参与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监督考核机制尚未完善的问题。社会力量准入退出的机制不够完善,“价低者得”的选择标准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存在矛盾。评价标准未能统一和明确,导致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效难以量化评估。若监督反馈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力量在参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难以及时反馈和解决,从而影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社会资源整合的建议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笔者对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资源整合提出以下五点建议,以供同行参考。 完善顶层设计,畅通社会资源进入渠道 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打破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壁垒。出台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收费指南,明确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的收费要求和具体指引;同时,制定文化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清单,为文化馆联动社会力量探索开展公益性、低收费服务提供政策指引。依据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要求,文化馆需不断探索、完善文采会的活动设计,明确项目定位,提升项目效能。 加强孵化培育,提升社会力量整体水平 加大对社会力量孵化培育力度,提升社会力量的整体水平,为公共文化服务储备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负责人开展定期交流学习和培训,并同步组织政策解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才队伍与社会机构人才队伍之间的交流,通过项目合作,推动双方人员的合作学习。建立社会力量定期考核评级评星机制,对于优质的社会力量,从项目准入、经费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待。 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保障社会参与质量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实施标准,以标准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效能评估和动态反馈机制,对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考核,出现问题及时反馈、干预和纠正,形成“监督―反馈―提升”的管理闭环。 建立跟踪转化机制,提升社会资源转化效能 在整合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搭建资源从整合到转化的桥梁,推动社会优质资源转化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新质生产力,实现提升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目标。例如,建立社会力量资源库强化社会资源储备;建立社会资源和力量的会议机制,定期邀请社会力量代表、专家学者等为公共文化服务出谋划策;打通社会资源力量的转化渠道,通过创投大赛、展示展演等形式,推动优质社会资源项目转化落地。 完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共性需求,实现长效发展。例如,打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提升品牌引领力,以优质品牌效应满足社会力量对实现社会效能的需求。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允许社会力量开展增值类配套服务。建立针对社会力量的荣誉表彰制度,增强其社会认同感和荣誉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需求和进展,降低社会力量的参与成本,提高其参与效率。 (作者单位:东莞市文化馆) 参考文献: [1]朱静波.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工作的经验与思考[J/OL].中国文化馆,2025(01):28-35[2025-04-30].http://kns.cnki.net/kcms/detail/CN.20250427.1621.012.html. [2]朱华丽,薛辰.杭州市萧山区:探索全域文化管家“双轨并行”工作法,打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转型升级新样本[J].文化月刊,2023(01):68-69. [3]白雪华,李国新.文化馆蓝皮书:建设人民终身美育学校[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4. [4]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湖南株洲:创新打造“株洲街头艺术站”公共文化服务和文旅融合发展品牌[EB/OL].(2023-02-27)[2025-05-06].http://wlgtj.zhuzhou.gov.cn//c16645/20230227/i2009637.html. [5]深圳市全民艺术普及推广促进会.艺术拼团,全民共享|艺术拼团第三期课程来袭![EB/OL].(2025-03-19)[2025-05-06].https://mp.weixin.qq.com/s/WWHwufxL1F2evPcaOjbOz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