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珊敏 摘要: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研究对象,分析近年来传承人的传承活动现状,结合当前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对策,以期激发代表性传承人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文明史中创造了深厚璀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杰出智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存人类记忆、保护文化多样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某种意义而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对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和民族身份的认识和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就是对中华民族文化命脉的传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遴选和认定之后,对于他们的管理同样十分重要,直接关乎其作用的发挥与非遗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因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动态管理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实践活动颇具亮点和创新点,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制定相关对策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传承实践活动亮点和创新点 探索创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探索创新,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例如,北流陶瓷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代表作品蛋壳瓷(蝉翼玉露碗)研制成功,研发了20个系列餐具以及系列礼品瓷具,共400多个日用陶瓷新器型品种,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和喜爱。部分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带动品牌建设,提升产业附加值,有效推动了项目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例如,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秉承“非遗传承,制好花茶”的理念,打造“非遗大师品牌茶叶”,建立茶叶基因库,获得了25项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4项)、12项广西科技成果。 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助力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 近年来,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探索创新文化、农业、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以“非遗+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文化产业,尤其是非遗产业与乡村振兴等行业跨界融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基础。例如,六堡茶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以六堡茶制作技艺为依托,黑石山茶厂为主体,建设了“茶学院”及“直播共享茶空间”文旅融合体验点和开放点。随着“可视式加工仓储区”“六堡茶非遗区”“精品茶修民宿”的落成,它们将会成为苍梧县六堡茶核心产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精品标杆,将对构建农文旅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发挥六堡当地原产地企业“联农带农富农”的积极作用,实现“非遗+旅游”的深度融合。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后,更有利于打造“一村一品”,带动文旅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开展宣传活动 近年来,代表性传承人从线下逐步转移至线上平台,在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等社交媒体上注册了账号,积极发布短视频宣传展示非遗项目。例如,某位京族独弦琴艺术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自2020年5月以来,持续在抖音平台上进行京族独弦琴弹唱直播,目前已经吸引了47万粉丝,2023年月均直播16场,单条视频作品浏览量900万次以上。还有一些传承人受邀央视中文国际频道、广西电视台、台湾中视电视台、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等录制节目。直播和视频的生动内容、代入感和交互性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焕发新活力。有些地市以代表性传承人为中心,利用城市主流媒体、自媒体传播平台积极开展非遗宣传活动。组织拍摄非遗电视专题片《山水之外》,以及《壮族三月三》《我们的节日・壮族三月三》《“壮族三月三”的非遗记忆》等非遗专题片,制作《走进非遗 弘扬历史文化》栏目118集,为大众了解特色非遗提供便利载体,加大对非遗的宣传与推广。有的地市通过当地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开设《尼徕尼傣》《壮语新闻》《西德那天》《山歌赏析》等栏目,以通俗易懂、内容丰富的壮族语言介绍优秀民族民间节庆习俗、非遗传承展示活动,在普及壮语的同时,扩大了非遗的影响力和受众范围,使非遗项目得以有效保护和传承。 非遗典型案例及非遗文艺精品不断涌现 近年来,随着非遗保护力度的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遗典型案例及非遗文艺精品不断涌现。例如,马山县凭借壮族三声部民歌、壮族会鼓习俗等一系列国家级非遗名片,2008―2021年连续五届被文化和旅游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荣誉称号,是广西唯一一个连续五届获此殊荣的县份。同时,马山县的“大力推进非遗传承工作,催开民间文化艺术之花”案例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典型案例;“壮族刺绣,绣出美好生活”案例入选全国第一批“一县一品”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这些荣誉的取得与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付出与坚守密不可分。 “非遗进校园”活动如火如荼 近年来,各级传承人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研学活动,将非遗教学与中小学的现行教学模式相结合,以“非遗传承人+课堂”的形式,通过演出、讲座、辅导课相结合的方式,发挥代表性传承人的影响力,普及非遗相关知识,带动青少年了解非遗、爱上非遗。例如,有的地市通过主动适应新时代对传统文化教育的新要求,创新开展“融合式”教学,坚持以“实”为出发点,立足校情,为学校提供“点单式”服务。“非遗进校园”课程有15个非遗项目纳入教学体系,40余名非遗传承人进驻学校长期授课,覆盖师生10万余人次,形成了一校一特色、深入普及、文化育人的非遗教育新格局。近年来,各级学校特色学科建设成果颇丰,目前全区共有118所学校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通过“非遗大讲堂”“非遗慕课”等形式,进行有效的非遗传承和推广工作。 当前存在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离不开代表性传承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基础,政府虽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传承人队伍显现老龄化 部分地市传承人队伍老龄化较严重,体力、精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传承人对社会发展的认知水平以及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不利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年轻人受生活压力影响较大,导致后备传承力量不足。部分传承人在培养后继人才方面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并未制定明确的传承计划和目标,导致后继人才培养效果不佳。部分地市在世的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60岁以上约占总人数的60%,开展传承人记录工作迫在眉睫。 非遗保护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 近年来,非遗保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基层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受编制、机构设置、经费等多重因素的制约,非遗保护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县级非遗保护工作大多由文化馆代管,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流动性较大,村镇两级基本文化服务能力薄弱,从事非遗研究的专业人才不足。业务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不足,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业务人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了解不深,大多还停留在文件上,概念不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还有部分工作人员以兼职形式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经常被借调到其他部门和单位。非遗保护研究人员职称等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影响了非遗工作者队伍建设。 非遗保护传承相关经费有待增加 由于各县区非遗相关工作主要由各文化馆负责开展,文化馆同时身兼文艺培训、文艺创编、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等职能,每年获批的专项经费需用于场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工作开销,能用于开展非遗申报工作的经费十分有限,非遗项目申报、开展普查建档及培训展示等非遗活动的工作费用没有专项财政预算,非遗申报工作开展受限。传承人方面,部分地市大型传承活动、传承人培训班等,因缺乏配套经费而无法开展。限于经费问题,传承人无法将整理的项目材料进行编印或出版。 非遗生产性保护水平待提升 总体来看,非遗生产性保护的能力还有提升空间。大多数传统技艺类项目仍以家庭作坊式生产,未能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品牌。各类民俗节庆活动虽多,但是综合利用程度较低,活动内容存在同质化现象,活动策划的理念存在局限性,难以激发非遗的经济属性。部分非遗传承人缺少市场意识和经营手段,难以在市场上立足。部分非遗项目因市场需求减少、作品耗时长等原因导致入不敷出,面临经济困境。 非遗保护传承基础设施薄弱 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扶贫工坊、非遗传承基地、展示中心、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户等各类平台亟待提升建设。高层次的非遗展示馆或体验中心较少,自治区本级层面规划建设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目前处于调研阶段。在市(县)层面,部分场馆设施规模较小且布局分散,展示内容单一、项目类别不丰富。有些项目缺乏资金、场地和设备等资源支持,导致传承人开展活动受限。 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对策 加强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和管理,扩大传承群体 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性传承人培训、交流等活动,扩大培训覆盖面,帮助代表性传承人提高传承能力。立足非遗保护中的实际问题,组织范围更广的专业培训和指导课程、交流活动和合作项目。加强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业务素养、技能艺能,拓宽创新发展视野。促进代表性传承人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帮助其提高技能和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保护和传承非遗的积极性。提供市场经营、品牌营销等方面的培训,让手艺人不仅是文化传承人,也能成为致富带头人,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鼓励年轻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实践活动,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利用多种形式提升青年群体在非遗传承领域的地位,加大传播与推广力度,强化青年传承人的影响力,增进社会认同,以此激励其“匠心”。通过创造性发展,提升公众对非遗更深层次的文化认同,实现更好的保护效果。引导传承人学习企业管理、品牌运营等方面的知识,推动构建适应现代化要求的传承、培养、使用模式,提高其专业工作能力和素养。同时,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管理运营能力,发挥非遗在助力乡村振兴、创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传承人队伍的传承活力和影响力,激发本土村民干事热情,把人才聚集起来,形成发展合力,不断增强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 加强对非遗专业人才的保护及培养 一是制定完善政策,创新保护传承举措,加大对非遗保护工作者在职称评定、评选表彰等方面的政策倾斜,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各类非遗培训班,抓好非遗传承保护工作者人才培育工作,采取进修、短训等方式,有计划地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鼓励民间人士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四是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人才招揽与培训机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血液,并逐年培育非遗专业人才,使其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吸引专业人员、高层次人才加入非遗保护队伍。 落实非遗专项发展资金,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依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标准落实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加大经费扶持力度,强化考核评估工作。在项目申报、传承人申报、非遗传承基地建设以及开展传承活动方面予以经费支持,确保非遗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对非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及时跟踪,确保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到位,达到预期效果和绩效目标。与传承人签订传承协议,细化有关要求,切实按照他们带徒教学的实际效果发放相应补贴。 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条例,以及非遗保护工作意见。通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出系统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组织各界人士从政策、资金、精力和热情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开发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形成多元的资金机制,扶持偏远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 增进社会认同,促进生产性保护 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加强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利用文化遗产日、传统民俗节日,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活动,全面融入群众生活,扩大社会影响力,增进社会认同。鼓励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关心与关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群体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为他们提供展示展演的机会,提高他们的荣誉感。各级部门组织开展非遗精品艺术展演、文旅商品与非遗美食集市等活动,增强本地非遗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对能以生产性保护方式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非遗项目,以及能带动乡村振兴的非遗传承人进行宣传,提升整个社会对非遗的关注、热爱和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鼓励代表性传承人深入挖掘非遗文化内涵,讲好背后故事,让非遗衍生品的附加价值得到认可和有效转化,通过市场流通实现经济效益。强化创新意识,提升遗产利用效能,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秉承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上下功夫,开发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非遗企业的自身造血功能,助力非遗产业做大做强。继续推动非遗校企合作及村企合作,提高传承实践水平,发挥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和场所建设 丰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工作载体,鼓励和支持非遗保护单位、传承人建立非遗传习所或工作室,鼓励和保障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传承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税收、土地等要素保障政策,结合资产盘活、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各类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建、改扩建非遗保护传承体验基础设施,加大力度支持非遗展示馆、传习场馆、传承基地的建设和利用,重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展示馆和非遗传承体验中心。促进非遗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助力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文旅融合,使其真正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阵地,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未来,我们仍需持续统筹推进非遗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传承、弘扬、宣传工作。一是要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健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制度。二是要培养非遗后继人才,推动非遗项目传承。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带徒传艺,依托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工坊和传习基地等载体全方位培育人才,增强非遗传承后劲。三是拓宽非遗传播渠道,创新传播方式,促进交流互鉴,让非遗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引导代表性传承人创新路径,探索“非遗+研学”“非遗+旅游”“非遗+消费”“非遗+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路径,规划设计并推出以“非遗”为主题的研学旅游线路,引导学生、游客深度体验,为文旅融合、产业振兴注入非遗力量,进一步提升非遗保护利用水平。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调研立项课题,立项编号:GXWLKT2024111。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