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鹏好 摘要:植根于五千多年文明沃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文化根源,经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了兼具历史纵深与当代价值的文明表达范式,深刻彰显着东方文明的独特标识。“和”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之中,体现在中国人的行为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代传承价值,其所蕴含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坚实文化根基和重要思想之源。 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创造的,蕴含着中华文明显著的文化基因和精神标识,是“第二个结合”的生动典范。“和”文化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所蕴含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是中华民族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世界、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传承价值。本文基于文化基因理论,探讨“和”文化在人与自然、人与世界、人与社会和人与人四个维度的现代诠释路径,揭示其如何通过范式转换参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生成。 “和”文化源流略考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文化源远流长,贯穿于中国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学派思想之中。早在远古时期,尧、舜等上古帝王就用“和”的思想治国理政,《尚书・尧典》中记载:尧帝能发扬才智美德,使家族亲密和睦,之后又辨明百官善恶,百官善恶既明,后又使各诸侯国协调和顺;《尚书・虞书・舜典》中记载:舜帝要求乐官通过诗歌音乐,使八种乐器的声音实现调和,不使其乱了次序,从而使神和人都因此和谐,这体现了中国古代先哲对宇宙和谐的向往。“和同之辩”曾是西周到春秋时期中国思想界普遍关注的命题。西周太史史伯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即“和”是事物内部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协调统一,是事物产生发展的理想状态。如果“去和取同”,就会“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世界也就不再发展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社会动荡,民生凋敝,为了使社会恢复安定、和谐,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相继提出“和”的主张。道家的“和”思想主要体现在其宇宙观中,认为“和”是天地万物运行的基本准则。《老子》中记载:“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认为,天上之气不调和,地上之气便会产生郁结,届时六气便不调和,四时变化便不合节令。法家主要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认为统治者注重道德教化,百姓就能和睦团结,如《管子》中记载,“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谐,谐故能辑”。墨家从“兼相爱、交相利”的观点出发,认为“和”是家庭、社会的粘合剂,即“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儒家作为百家之首,在继承夏商周三代“和”文化的基础上,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了包含宇宙观、社会观、伦理观等在内的“和”文化思想体系。孔子大体继承了《国语》的“和同”思想,认为为政应当宽猛相济,才能恰到好处,达到“和”的境界,即“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中,孔子主张,“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礼仪制度方面,孔子认为,“礼之用,和为贵”。孟子则把“人和”看作比“天时”“地利”更重要的因素,认为战争的成败取决于人心向背,即“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荀子看来,天地万物之所以能够产生,是因为得到了各自的和气,之所以能够成长是因为得到了各自相应的滋养,即“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 先秦作为中国思想文化的起始阶段,已经开始形成“和”文化的概念范畴,尽管诸子百家的思想、观点彼此存在分歧,但均主张以“和”的思想治理天下,表达了对和平、和睦、和谐的追求和向往,为中华“和”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先秦以后,中国思想文化史的各个阶段,从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到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再到清代汉学和近代文化思想,无不具有“和”文化的基因。“和”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文明的精神特质,注入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之中。 人与自然关系:“天人合一”宇宙观的范式转换 “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对宇宙的根本看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注重天道(宇宙普遍规律)与人道(人类社会法则)的一致,其蕴含的“整体、和谐、适度、节用”等理念,为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宝贵的认识论原则与方法论指导,是创造生态文明新形态的重要思想之源。“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把自然界看成是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体现着自然的本性。《论语》中记载:“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这里的“天”即指自然,四季轮转、万物生长发育都在其中。《庄子》中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周易》中的“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均表明世间万物都是自然的产物,属于自然的一部分。这种“万物一体”的理念把天地万物视作同人类共生共存的关系,蕴含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智慧。 “天人合一”强调人类应对自然心存敬畏,在自然规律的支配下开展行为活动,担负起协助天地化育万物的重任。《中庸》提到,天地万物均有自己存在的权利和价值,人与天地万物应当互济互利、相互依存。人生于天地之中,应当承担“赞天地之化育”的责任,在遵从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天地化育万物,推动万物的生长、繁荣。孔子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孟子的“不违农时”“数罟不入 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荀子的“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不失其时”等,都深刻体现了这一观点。 人类文明新形态充分汲取了“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立足当今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危机,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实现了生态文明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全新范式。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全局性变革,我国实现了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参赞化育”“制天命而用之”的挺膺担当。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均是对“天人合一”生态智慧的传承和发展。 人与世界关系:“协和万邦”国际观的范式转换 “协和万邦”一词出自《尚书・尧典》,据记载,尧帝能发扬才智美德,使家族亲密和睦,之后又辨明百官善恶,百官善恶既明,后又使各诸侯国协调和顺。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掀起了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高潮,也为“协和万邦”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中庸》将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为“治国九经”,其中便有“柔远人也,怀诸侯也”。对待远邦外族,孔子主张以文治教化加以安抚,即“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荀子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希望实现“甲兵不劳而天下服”。墨家将“协和万邦”的思想落实在兼爱上,认为国家之间的战争是导致天下之害的缘由,即“今若国之与国之相攻……此由天下之害也”。甚至连专门研究战争的《孙子兵法》都蕴含着“知兵非好战”“尚武不黩武”的战争观念,认为“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战争的至高境界。中华古圣先贤所提倡的“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外交理念,增强了中华民族对贵和尚中、睦邻友好的意识认同,加强了各民族的交流与融合,促进了中华“大一统”的形成。 人类文明新形态倡导和平、和睦、和谐理念,强调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冲突,高度彰显了中华民族“四海一家”“世界大同”的天下情怀,实现了对“协和万邦”的范式转换。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持续深化国际发展合作,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沿线国家一道,遵循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理念,通过统筹多元诉求与利益平衡,构建了跨领域协同创新、全要素交流互动、多维度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为世界经济文化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充分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和作为,彰显了中华民族热爱和平、追求和平的精神特质。在文明发展路径上,“协和万邦”主张以教安民、以文化人,达致“天下文明”,其所蕴含的“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传统智慧,为认识和把握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了重要启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提出了“全球文明倡议”,以“四个倡导”指明了人类各种文明和谐相处、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强调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为破解“文明冲突论”“文明优越论”,实现不同文明包容共存、交流互鉴提供了中国方案,充分展现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 人与社会关系:“和而不同”社会观的范式转换 “和而不同”是中华传统文化在处理人与社会关系时所奉行的基本原则,是“和”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孔子在史伯和晏婴关于“和”“同”关系的论述基础上,将“和而不同”的理念引申到社会层面,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主张既要同周围的人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又要对事物持有己见,不可盲目附和、人云亦云。张岱年先生将“和谐”作为辩证法的一个基本概念加以哲理释义。他提出,对待不唯相冲突,更常有与冲突相对待之现象,是谓和谐。和谐非同一,相和谐者不必相类;和谐亦非统一,相和谐者虽相联结而为一体,然和谐乃指一体外之另一种关系。“和而不同”的社会观倡导尊重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主张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在和谐的状态下,人与社会之间才能实现稳定、有序、平衡,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中蕴涵的“和而不同”的社会观所倡导的求同存异、兼收并蓄等理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思想基础。“协”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众之同和也”,在汉语中有“会同,共同合作”的意思,“商”在汉语中有“商量、商讨”的意思,因此,“协商”一词的本义是指两个及以上主体就某问题共同进行商议、沟通和探讨。中国古代思想家在政治协商过程中,既反对毫无原则的“同”,又反对刻意为之的“异”,而是赞成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和”,即综合采纳各种不同意见,并加以权衡取舍,形成一种具有普遍性和包容性的共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批判继承了“和而不同”的政治协商理念,通过建构差异认同机制与包容性对话平台,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通过协商寻求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坚持在求同中存异,在异质要素的有机整合中实现动态平衡,以达到“和”的目的,既保证了群众的广泛参与,又通过有序协商保障了协商效能,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发展路径。 人与人关系:“人心和善”道德观的范式转换 中华民族自古崇德向善,“和”文化中蕴涵的“人心和善”的道德观是中华道德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中国人修身处世的一种道德理念,又是中华民族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主张人要胸怀善心,把“和善”作为一种道德修养。孔子曾说,“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孔子讲的“善”是一种自发自觉的道德要求,对待做善事要生怕落后,对待不善的事要赶紧避开。孟子提出“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这四“心”也称为“四端”。而“端”即端倪、萌芽,要想达到真正的善,还需注重后天自身修为,将“四端”扩而充之。老子提出“上善若水”,《周易》中记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等,均表明“人心和善”要先具备善良的意志和自觉的道德修养。 “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主张要以和善的态度和行为对待他人,把“和善”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道德准则。在华夏文明主体的认知图式中,“善”是“和”的德性根基和伦理本体;“和”是“善”的价值规约和目标指向,二者构成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在儒家思想中,“和善”体现为“仁爱”。《论语》中记载,樊迟问孔子何为仁,孔子回答:“爱人。”关于仁的道德要求,孔子云,“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还从“孝悌”的血亲之爱延伸至“泛爱众”的普遍友爱,“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子夏在“泛爱众”的基础上,又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些均体现了中国人“与人为善”“推己及人”的道德境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关键性价值引领作用,是创造人类精神文明新形态的价值航标。“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重要价值取向,其内涵丰富、外延广泛,学界对“友善”的理解角度很多,观点和解释也各有不同。总体而言,“友善”是倡导全社会共同遵守的一种道德要求和交往准则,倡导人们能够从内心的善意出发,真正做到尊重他人、关爱他人、帮助他人。正确认识和理解“友善”的内涵需把握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出于仁爱之心。如前文所述,“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主张人要注重自身修养,达到心性良善。同时,真正的友善不是虚与委蛇、逢场作戏,而是出于自发、自觉,只有心存仁爱,才能真正善待他人和万物,否则就容易演变为纯粹的交往技术,流于假仁假义,成为伪善。二是与人为善。“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强调要以和善的态度和行为对待他人,这同样也是“友善”所表达的核心内涵。与人为善要求在与人交往中,能够互相尊重、平等协商、以诚待人、以礼待人,共同营造愉悦、美好的人际关系。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友善与“人心和善”的道德观一脉相承,均秉持“和善”的价值理念,追求个人之“善”与社会之“和”的道德发展目标,体现着“爱人犹己”“推己及人”和“仁以为己任”的道德价值追求及其所形成的道德境界。 综观人类文明发展史,一个民族的文明形态总是以其文化基因为基础,中华民族独有的“和”文化基因从根本上滋养了中华文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了对“和”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强大思想支撑和不竭精神动力。 本文系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域下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生成逻辑研究”(JAS22093)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厦门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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