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理论探索 > 学术研究

数字赋能 信义铸魂

时间:2026-07-09 09:58:07  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商务学院  文字:赵博 张平平 张峻峰

  摘要:数字时代,平台经济与数据治理体系快速发展,社会信任生成方式、交往结构与价值传播机制发生了深刻变革,传统信义文化面临着内涵更新与功能重构,亟须系统阐释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及生成机制。研究认为,数字时代信义文化在价值维度上由道德自律延伸至制度信任,在关系维度上由熟人信义拓展至陌生人协作信任,在规范维度上由静态伦理演进为动态治理伦理,并在公共维度上由私德伦理扩展为公共责任伦理。进一步分析发现,平台规则嵌入、数据技术赋能与社群传播扩散构成信义文化创新的三重驱动机制,其耦合有助于推动信义文化实现制度化、可计算化与符号化再生产,并外化为数字身份信义、算法信义、契约信义与公共信义等实践形态。

问题提出

  信义文化是中国传统伦理体系中最具社会实践意义的文化资源之一,既蕴含儒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君子义以为上”的价值导向,也在商业社会中具象为契约精神、信用机制与社会合作的底层逻辑。从历史演进来看,信义文化不仅是维系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伦理纽带,还是传统商业文明得以延续的重要制度补充。尤其在中华商业文化中,“诚信为本、义利合一”长期被视为商帮精神与行业规范的核心内容。晋商、徽商等传统商帮在长期的跨地域经营中,正是凭借信义精神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与商业信誉,为后世商业文明的发展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基础。

  进入数字时代,以平台经济、算法推荐、社交媒体和数据资本为代表的新型生产与消费形态快速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商业交易模式与文化传播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数字化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并扩大了交易规模,同时对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真实性保障、算法透明度提升与隐私保护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数字平台通过规则体系、技术手段与评价机制形成了对个体行为的结构性约束,使信义文化的实践方式从传统的道德自律逐步走向技术规训与制度嵌入。

  在此背景下,信义文化作为一种极具价值的传统人文资源,如何在数字社会实现内涵更新与意义再生产,成为文化产业研究与数字治理研究的共同议题。研究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兼具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聚焦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内涵创新,尝试回答三个核心问题:第一,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内涵发生了哪些结构性变化?第二,这种创新内涵的生成逻辑是什么?第三,数字时代信义文化在实践层面呈现出哪些新形态?

文献综述

  关于信义文化的既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伦理学、商业文化史、社会信任机制与文化传承创新等领域。总体而言,目前研究已形成较为清晰的学术路径。

  第一,聚焦信义文化的思想根源与伦理结构。相关研究认为,“信”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具有基础性意义,是维系社会关系、政治秩序与个体道德的重要原则;“义”则体现为价值判断与行为规范,强调道德责任与公共利益,形成了对逐利行为的约束机制。此类研究强调信义文化的规范性价值,并将其视为中国社会长期稳定的道德基石。

  第二,聚焦信义文化在商业文明与市场秩序建构中承载的价值功能。既有研究表明,中国传统商业社会虽未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完备法治体系,却凭借宗族网络、行业公会、商帮契约及声誉传播等机制,构筑起以信义为主轴的信用纽带,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助推跨地域商贸往来。该学术路径将信义文化界定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重要的伦理依托,并强调其在现代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借鉴价值。

  第三,聚焦信义文化在数字社会语境中的当代重构。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部分学者对诚信建设、信用治理及平台监管等问题予以探讨,主张传统信义文化能为数字治理提供必要的文化资源,并在数字场景中衍生出新型实践形态,如数字信用体系、在线评价机制与平台规则体系等。这些研究揭示了传统信义理念在数字化转型中的适应性与生命力,也为进一步探讨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提供了重要的学术基础。

  尽管相关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仍存在不足:其一,现有研究更多强调信义文化的传统内涵与历史价值,对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结构性创新缺乏系统阐释;其二,部分研究将信义文化等同于诚信文化,忽视了“义”在价值判断与公共责任层面的重要性,导致信义文化的理论阐释缺乏应有的张力;其三,对信义文化的再生产过程关注不足。因此,有必要在数字时代语境中对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进行重新界定,并在文化产业与数字治理的综合视角下构建更具解释力的理论框架。本文正是基于上述不足,尝试从价值维度、关系维度、规范维度与公共维度四个层面系统阐释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并揭示其背后的生成逻辑与实践形态。

理论基础

  数字时代,社会运行逻辑发生了显著变化,这种变化为信义文化的再生产提供了新的制度环境与技术条件,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数字平台成为社会交往与交易的重要基础设施。平台通过算法、规则与评价体系规范用户行为,形成了“技术—制度—文化”交织的治理结构。信义文化不再仅仅依靠个体道德约束,而是与平台规则和制度安排紧密结合,呈现出制度化与结构化趋势。这种趋势意味着信义文化的实践基础正从道德共同体向治理共同体转型,其运行逻辑也从自发性的伦理约束转向系统性的规则嵌入。

  第二,数据技术改变了信任的生成方式。传统社会信任通常建立在熟人关系、长期交往与声誉积累的基础上,而数字社会中的信任更多依赖数据记录、信用评分、交易评价与身份认证。信义文化的实践场域由线下社会关系网络转向线上数据空间,形成了“可计算信任”“可视化信用”的新形态。

  第三,数字传播推动文化符号快速扩散与再编码。社交媒体与内容平台使文化价值以更快速度传播,同时带来了文化碎片化、情绪化表达与符号化消费倾向。信义文化在传播过程中既面临被简化、娱乐化的风险,也获得了以全新叙事方式融入大众日常生活的发展可能。

  因此,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内涵创新并非简单的价值继承,而是在平台制度、数据技术与文化传播共同作用下的动态再生产过程。基于这一逻辑,本文认为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应从价值维度、机制维度与实践维度进行综合阐释。

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

价值维度:从道德自律到制度信任的拓展

  传统信义文化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与行为自律,其核心在于“以信立身”“以义制利”。在熟人社会与低流动性社会结构中,信义主要依赖个体品格、社会评价与关系约束得以维系,体现为以道德承诺塑造稳定的交往秩序。然而,数字时代的到来深刻改变了社会交往的基础条件与信任机制。数字时代的社会交往具有高度开放性、匿名性与跨地域性,交易主体之间普遍缺乏长期互动基础,难以单纯依靠人格信誉与道德自觉建立信任。与此同时,平台经济与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失信行为的新特征——其发生频率更高、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单纯依靠个人层面的道德约束,在维系复杂社会系统稳定运行方面存在一定局限。值得关注的是,数字时代并非简单地消解信义,而是对信义的形成机制与维系方式提出了转型要求。

  在此背景下,信义文化的价值内涵呈现从“个体道德自律”向“制度化信任机制”延伸的趋势。数字时代的信义不仅要求个体具备诚实守信的道德意识,更强调制度安排能够为守信者提供明确的激励与权益保障,并通过规则执行、技术审查与法律惩戒对失信行为形成约束,从而构建稳定的社会预期。换言之,信义文化逐渐由传统意义上的“德性伦理”拓展为现代意义上的“制度伦理”,其本质是通过制度化安排实现信任资源的可持续供给。

  因此,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为“道德信义”与“制度信义”的耦合与互补:道德信义强调个体的诚信品格与义利观约束,制度信义强调治理体系对守信行为的激励与对失信行为的约束。二者共同构成数字时代维系社会运行与市场秩序的信任基础,使信义文化从传统伦理资源转化为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价值支撑。具体而言,制度信义的核心在于构建可预期、可执行、可追溯的信用运行机制,使信义价值不仅体现为个体品德,更内化为治理体系的结构性要素,从而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的信用保障。

关系维度:从熟人信义到陌生人协作的转变

  传统社会中,信义文化依赖血缘、地缘与业缘关系形成稳定的信任网络。在熟人社会结构中,交往主体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可见性与可追溯性,信义的形成更多基于长期交往、情感纽带与声誉积累机制,体现为“关系信任”逻辑。失信行为的社会成本不仅表现为直接的经济损失,更深层次地表现为对社会资本和信任关系的损害。在数字平台高度互联的背景下,个体行为被数据化记录并公开可追溯,这使得失信信息被传播与放大,从而对行为主体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由此形成的“声誉罚”机制,能够对潜在失信者产生一定的心理约束和行为规范,有助于维系平台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转。信义文化在这一结构中发挥着维系社会秩序、稳定交往预期的基础作用。然而,数字时代的交往结构以陌生人交易与跨区域协作为常态。平台经济的本质在于突破传统关系网络,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链接与市场扩张。数字平台将原本分散的供需主体嵌入同一交易场域,使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从“熟人关系”转向“弱关系连接”甚至“匿名互动”。在这种结构中,传统意义上基于人情与熟识的信义机制被显著弱化,个体之间的信任基础不再是长期交往的经验,而是由平台信用体系、数据记录、评价反馈与规则保障共同构成。

  在此背景下,数字时代信义文化呈现出从“关系伦理”向“协作伦理”拓展的趋势。所谓协作伦理,是指信义不再主要服务于关系维护与情感承诺,而是成为陌生人社会中合作达成、风险控制与秩序稳定的关键机制。数字平台通过评分体系、交易记录、信用背书与第三方担保等方式,将信任转化为可流通的“信用资本”,并在跨地域协作中发挥替代熟人信任的功能。

  由此,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关系维度创新,实质上是信义文化从传统熟人社会的“关系信任”机制,向数字社会的“系统信任”机制转型。信义文化在陌生人社会中的核心功能不再是维护既有关系,而是通过制度化信用与协作规则降低不确定性、提升合作效率,促进平台社会的广域连接。这一转变使信义文化具备了跨越地域、行业与文化边界的连接能力,成为支撑数字经济全球化发展与构建开放型市场体系的重要文化资源。

规范维度:从静态伦理到动态治理的演进

  传统信义文化具有相对稳定的道德规范形态,强调个人行为与道德评价的一致性,突出“言而有信”“义以为上”的伦理原则。这种规范体系在传统社会中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其运行机制依赖社会共同体的道德评价、舆论监督与声誉惩戒。由于社会结构相对稳定,信义规范通常呈现“长期有效、代际传递”的特征,属于典型的静态伦理体系。然而,在数字社会中,平台规则、算法推荐与用户反馈机制构成了高度动态的治理环境。数字平台的规则体系往往随着商业模式调整、政策监管变化与技术升级不断更新,个体行为所面对的规范框架呈现明显的流动性与即时性。同时,算法推荐与数据分析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关键的作用,使信义不再局限于道德评价范畴,而是成为技术治理与规则设计层面的实践议题。

  在此背景下,信义文化表现为一种动态的治理伦理。其规范维度的内涵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守信履约,更包含对数字治理结构合理性的价值诉求。例如,在内容平台与电商平台中,信义不再仅体现为“说到做到”,还体现为对规则透明性、算法公平性、评价机制可信性以及数据责任的要求。平台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算法是否存在偏见、信用评价是否公正、数据使用是否合规,均成为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核心议题。

  基于此,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规范维度正经历由静态伦理向动态治理的演进,其本质在于信义从“道德判断的结果”向“治理体系的过程要求”的转型。信义并非仅关涉个体是否恪守承诺,而是延伸至制度设计能否有效激励守信、遏制失信,以及技术运行是否贯彻公平、透明与责任伦理。在这一演进过程中,信义文化不再局限于传统伦理范畴,而是逐步成为数字治理文明中不可忽视的价值参照。换言之,数字时代的信义规范要求治理主体不仅要关注结果层面的守信,更要审视过程层面的制度公正与技术合理,从而实现信义文化由价值倡导转向治理实践的深度嵌入。

公共维度:从私德伦理到公共责任的强化

  传统信义文化虽然重视义利之辨与社会担当,但在实践维度,其更多呈现为个体操守与行业规约,属于私德伦理范畴。在传统社会形态下,失信行为的波及广度相对局限,其酿成的后果多为个体声誉贬损或局部交易纽带断裂,信义文化亦发挥维系小规模群体秩序与安稳的功能。然而,数字时代的公共场域呈现较高开放性,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个体行为的社会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强。社交媒介与平台算法使个体行为的社会可见度显著提升,公共议题的形成速度加快,信义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拓展。在此过程中,信息传播的规范化建设、商业诚信的制度保障以及数据安全的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为信义文化向公共领域延伸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此背景下,信义文化的公共维度显著强化,其创新内涵体现为从私德伦理向公共责任伦理的强化。数字时代信义文化不仅要求个体在交易中诚实守约,更要求个体与组织在信息传播、数据使用与公共表达中承担责任。尤其需注意的是,在数字社会,企业与平台拥有海量数据资源与算法权力,其行为既可能影响个体权益,也可能对公共秩序与社会信任产生较大影响。由此可知,数字时代的信义文化在公共维度层面更加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平台治理义务与算法伦理担当,并要求企业与平台在商业利益与公共价值之间谋求平衡。

  因此,数字时代的信义文化在公共维度的创新内涵表现为公共责任意识的强化,其强调个体与组织在数据使用、信息传播、商业行为中的责任担当,强调信义文化应服务于公共利益与社会共同体的稳定。这种公共维度的扩展,使信义文化得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传统道德资源范畴,成为数字文明进程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文化资源,并有助于社会信用制度完善与平台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此基础上,信义文化的公共化转型不仅是对传统理论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更是数字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价值引领力量。

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生成逻辑与实践形态

  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创新,并非传统价值在技术环境中的简单“移植”,而是平台制度、数据技术与数字传播共同作用下的结构性再生产过程。

  首先,平台规则嵌入构成信义文化制度化再生产的关键机制。数字平台依托用户契约、交易准则、内容审查与信誉评估系统,对用户行为施以制度性约束。此类规则体系在某种程度上承接了传统社会的伦理共同体,并成为信义文化生成的重要载体。诚信行为在平台中会受到激励,背信行为则会受到约束,由此推动信义文化以制度化形态实现再生成。平台治理逻辑使信义文化不再仅依赖个体道德,而是嵌入制度安排与规则体系,形成具有可执行性的行为规范。

  其次,数据技术赋能推动信义文化向可计算化与可追溯化方向演进。区块链、信誉评分、数字身份识别与大数据风控等技术手段日益成熟,使信义文化在数字社会语境中显现出可记录、可追溯、可评估的鲜明属性。信义已非单纯抽象的道德理念,而是转化为数据化信用标识与行为轨迹。这种技术赋能一方面增强了信义文化的规范效力,使失信代价有所提升;另一方面带来了技术偏见、算法不公与隐私隐患等问题,促使信义文化将技术伦理与治理责任的相关要求纳入其内涵范畴。

  最后,社群信息流布机制驱动信义文化达成符号化呈现与情感化动员。社交媒介与短视频平台促使文化价值借由叙事化、象征化路径融入公众日常生活。信义文化在数字传播进程中,通过典型个案、热点公共议题与IP叙事框架被再度赋义,从而产生情感共振与社群归属。然而,社群传播一方面增强了信义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造成了文化价值的碎片化与表演化倾向。信义文化要想在数字时代实现创新传播,需要在流量逻辑与价值逻辑之间实现平衡。唯有在传播过程中坚持内容品质与价值深度,信义文化才能真正实现从传统符号向现代公共价值的有效转化,避免在快节奏的数字传播中被消解为浅层化的文化消费。

  平台规范、数据算法与社群交互传播的协同发展,驱动数字时代信义文化在实践层面展现出多维度延展的结构性转型,表现为信义作用对象、承载介质与边界范畴的系统性扩展。首先,数字身份信义成为信义文化的重要基础。数字身份核验、实名机制与账号信誉体系,使个体在网络空间的行为逐步与其社会身份绑定,信义文化也从线下人格操守延展至线上身份标识。其次,算法信义逐渐成为信义文化不可回避的新兴议题。算法推荐与智能决策已广泛渗透至商业、金融及公共服务领域,公众对算法透明度、决策公平性及结果可解释性的诉求与日俱增。算法是否值得信赖,成为数字时代信义文化需要回应的重要命题。再次,契约信义成为平台经济运行中难以回避的基本规范。在线交易高度依赖电子合约、平台使用条款及售后保障机制,信义文化并非仅仅体现为个体对契约的恪守,更体现为企业主体、平台运营方与监管机构共同维系契约秩序的制度共识。最后,公共信义正成为数字文明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价值标识。在信息传播与公共舆论领域,各类失序现象屡见不鲜,推动信义文化从传统商业伦理延伸至公共伦理,进而形成面向数字公共空间的责任规范。

  数字时代赋予信义文化全新的实践空间与传播路径,也带来了新型信用危机与治理难题。本文立足文化产业视角,对数字时代信义文化的创新内涵予以系统梳理,指出其在价值向度上呈现制度化、协作化与公共化的演进趋向,在生成机制层面体现为平台规则内嵌、数据技术赋能与社群传播扩散等多重动因的协同驱动,并由此衍生出数字身份信义、算法信义、契约信义与公共信义等新形态。后续研究可依托平台型企业治理的典型案例,整合深度访谈与数据分析双重路径,从而为理论框架的解释效度提供持续支撑。此外,未来的研究还应关注信义文化在不同数字平台场景中的差异化表现,探索信义文化与数字治理制度之间的协同演化机制,为推动中国特色数字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丰富的理论资源与实践参考。

  本文系202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数字时代财经类高校信义文化教育创新与实践”(GJB1424259)研究成果。

  作者:赵博 张平平 张峻峰

  审核:颜宝辉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山西出版传媒集团   主办:山西三晋报刊传媒集团     编辑出版:《文化产业》杂志社   投稿邮箱:whcytg@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柳巷南路云路街2号 邮编:030000 联系电话:0351-4120686、0351-4120998、0351-4120995
期刊出版许可证丨 国内刊号:CN14-1347/G2 丨国际刊号:ISSN1674-3520丨邮发代号:22-415
晋ICP备2021019266号-1 晋公网安备140105029904671
主管:    山西出版传媒集团   主办:    山西三晋报刊传媒集团     编辑出版 《文化产业》杂志社   投稿邮箱:whcy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