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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族独弦琴的守与望

时间:2026-06-04 18:01:33来源: 文字:

惠昕宇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保护与传承对于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深远意义。现聚焦国家级非遗项目“京族独弦琴艺术”,深入挖掘其历史记忆。研究发现,通过教育浸润、文化弘扬、文旅融合等多维路径的综合施策,京族独弦琴的保护传承不仅使其自身焕发活力,更有效促进了各民族共享文化成果。现据此提炼出具有普遍参考价值的实践路径,旨在为同类型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提供参考。

问题的提出

非遗作为民族个性与审美习惯的“活态”呈现,其保护与传承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至关重要。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同《格萨(斯)尔》非遗传承人亲切交谈时专门强调,“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多民族不断交流交往交融而形成的。中华文明植根于和而不同的多民族文化沃土,历史悠久,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发展至今的文明。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支持和扶持《格萨(斯)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京族独弦琴艺术于2007年被列入第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在保护与传承京族独弦琴艺术的相关研究方面,黄志豪认为,京族独弦琴艺术的活态传承证明了民间乐器多样性的保护与开发,是促进其发展的有效途径。戚剑玲认为,京族独弦琴艺术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推动京族独弦琴艺术的发展与变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孙杰远认为,京族独弦琴艺术已将原本独立的音乐艺术与民族文化融合,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形态和表征形式,激发了人们学习京族文化的热情,也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保护。论及京族独弦琴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多数人往往过于重视其原汁原味而忽视其发展。面对飞速发展的现实生活,京族独弦琴艺术应与时俱进,其保护与传承应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京族作为中国唯一的海洋民族,其代表性乐器独弦琴承载着京族的海洋文化基因,也是各民族共享的文化财富。结合具体非遗项目,深入探讨其保护传承实践及社会效应的研究,尚有深化空间。

保护和传承京族独弦琴艺术的实践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文明多元发展的重要成果,更是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京族独弦琴艺术”不仅是少数民族非遗,还是各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财富。在保护和传承“京族独弦琴艺术”非遗的同时,衍生了多元文化载体,如旅游景区、独弦琴学校教育、独弦琴传习基地等,这些文化载体的发展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精神生活。

推动“非遗”教育

当前,随着文化传承意识的不断增强,校园逐渐成为青年一代系统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场域。在此背景下,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京族独弦琴艺术的传播,已成为保护与传承该项非遗的关键路径。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机制,不仅能够提升公众对非遗保护紧迫性的认识,也有助于增强文化认同。京族独弦琴艺术面临传承危机的核心原因在于其传播范围有限。一方面,与京族人口基数较小有关;另一方面,受制于其流传地域相对闭塞的地理条件。通过教育途径,学生可系统了解京族独弦琴艺术的历史与艺术特点,进而理解京族文化的发展脉络,增强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识。

在具体实践层面,目前已形成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教育传承模式。其一,建设专业化非遗教育传承基地。例如,2023年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示范性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名单,广西物资学校申报的“广西独弦琴京族文化示范性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成功入选。该基地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创新民间手工艺传承模式、培育专业非遗传承人才等方面的独特功能,为职业院校参与文化传承提供了示范。其二,在基础教育阶段开设非遗特色课程。目前,在京族聚居区的23个行政村均设有小学,这些学校不断推进特色教育体系建设,不仅开设了京语课程,还广泛开展独弦琴、京族歌舞、竹杠舞等传统文化活动。值得一提的是,东兴市京族学校因在民族文化教育方面的突出成效,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体现了基础教育阶段非遗传承的显著成果。其三,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专项活动。创建于2003年的东兴市京族学校,即以传承与弘扬京族文化为办学特色之一,作为国家级非遗的独弦琴艺术自然成为该校重点引进的文化项目。与此同时,东兴中学秉持“发展边海人文教育,培育国门特色人才”的办学理念,将独弦琴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纳入校本课程体系,通过系统化的教学实践,不仅有效传承了民族音乐文化,还为保护与传承非遗提供了教育层面的支持。

传承非遗文化

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应从整体性与多样性的辩证关系出发,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非遗文化之间的内在联系。每项非遗皆为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以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共同塑造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整体格局。在这一文化图景中,独弦琴作为少数民族非遗的艺术结晶,不仅是京族人民在特定历史与社会条件下创造的物质与精神成果,更是非遗在音乐形态上保护与传承的具体体现。

在推动独弦琴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目前已形成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实践路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重视青年传承人的系统培养。当前,京族聚居区已实现“村村有传习基地、校校设传承空间”。例如,成立于2013年8月的京族独弦琴艺术培训基地,作为该地区唯一的专业培训机构,承担着独弦琴艺术的教学、保护、传承与展示等职能。据统计,该基地七年来累计培养学员达6700人次,并持续组织学员参加国家级与省级艺术考级及各类赛事,逾百名学员在全区乃至全国比赛中获奖。与此同时,东兴京族博物馆积极发挥文化传播功能,推动构建“老、中、青、少”四级传承梯队,使非遗融入日常生活,形成“人人皆可传承”的社会化保护生态。其二,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赋能作用。2023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广西云非遗传承团队共同推出“爱上非遗”专题栏目,独弦琴艺术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通过“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叙事策略,实现了传统文化从展演场域到家庭空间的跨越。这种媒介化传播提升了公众对京族文化的认知度。其三,拓展非遗展示与展览的多元平台。从国际舞台到国内展演,独弦琴艺术通过一系列重要活动提升了影响力。例如,2004年,京族演奏者唐小媛在雅典奥运会闭幕式上的表演,使独弦琴首次亮相世界级舞台;2010年,京族艺人苏春发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晚会上荣获集体一等奖,标志着该艺术形式在国内获得权威认可。此后,苏海珍的“京海琴韵”参与2020年“壮美广西・多彩非遗”展演,以及独弦琴在2022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主会场中的演出,进一步彰显了其作为活态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这些展示活动不仅增强了公众对非遗的直观理解,也从实践层面提升了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影响力与传播力。

文旅促交融

在关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指导思想为非遗的当代实践指明了方向。值得注意的是,在京族传统节日“哈节”期间,百人于海滩齐奏独弦琴的宏大场面,已成为该艺术形式繁荣发展的生动写照。京族独弦琴传承人苏海珍介绍,目前仅防城港市就已有数千人能弹奏独弦琴,全国乃至海外的爱好者亦慕名前来学习,使这一艺术形式逐步跨越国界,成为连接中外文化与情感的重要纽带。

京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实践较好地处理了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辩证关系,即在有效保护文化本真性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具体而言,这一融合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建设具有文化深度的非遗旅游体验基地。近年来,京族聚居区持续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先后建成京族博物馆、文化广场、歌圩与文化书屋等系列公共文化空间。这些设施不仅成为系统传承与展示独弦琴的重要平台,还在展现京族群众当代生活面貌的同时,有效提升了“京族三岛”的文化影响力与区域美誉度。特别是在“壮族三月三”等传统节庆期间,通过组织体育、边关骑行等民俗文化活动,形成了具有持续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品牌。其二,创作植根于本土文化的非遗演艺作品。新创作的独弦琴曲目多取材于“京族三岛”独特的海洋生活场景,如海滩、赶海、拉网、捕鱼等生产实践,不仅生动呈现了京族人民的海洋生活环境,还通过音乐语言传递出其独特的精神气质与文化性格,从而在艺术表达中强化了京族文化的身份认同。其三,构建非遗引领的特色景区发展模式。京岛风景名胜区凭借其与越南隔海相望的独特区位与浓郁的民族风情,已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该景区内的京族生态博物馆集中展示了独弦琴的历史沿革与特征,既展现了京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也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国家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既要彰显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视,更要落实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需一代代人在保护与传承中延续这段辉煌历史。加强非遗保护,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种子在大众心中牢牢扎根。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思想体系,凝聚了数千年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根基。

传承非遗,培养文化自信

1.建设非遗传承基地

建设非遗传承基地是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讨论、辩论等活动,人们能够认识到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保护与传承非遗的重要性。学校可与当地的非遗传承人合作,建设非遗传承基地,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该基地既可为非遗作品及相关文物提供专门的存放、展示与保护空间,也可确保非遗传承的物质基础得以夯实。此外,基地内可设立培训中心和工作室,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专业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技艺和传承能力。同时,基地内还可设立研究中心,邀请专家学者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开展深入研究,推动相关理论成果的转化与学术交流,有助于提高非遗传承工作的专业水平,为非遗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2.加强非遗师资培养

加强现有非遗教师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同时,引进具有相关背景和经验的专家学者,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对已在职的非遗教师,应为其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升其对保护与传承非遗的理解和传授能力,激发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推广意识,以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在高校设置非遗教育专业,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培养非遗传承人才。这些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涵盖非遗理论、非遗保护、非遗传承等方面。通过历史、语文、道德与法治等学科的教学,加强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宣传,培养学生对非物质文化的认同与自豪感。

3.推动非遗进校园

学校应通过多元教育形式,向学生普及保护与传承非遗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引导其了解并尊重传统文化。组织并推广多样化的主题教育,如中华文化知识竞赛、传统文化展览、讲座和游学活动等,激发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兴趣,提升其对非遗的认知。组织学生参观纪念场馆、博物馆、文化遗址等,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华文化的演进历程和传统价值观。同时,开展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不同地域学生的文化交流,增强其对非遗的理解。

传承非遗,弘扬中华文化

1.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深深植根于每个人的内心,承载着历史、传统和智慧,凝聚人心,形成强大向心力。尊重与保护各民族的文化特色,促进各民族文化在平等、互鉴、共享的基础上共同进步。建立健全文化交流的平台和机制,包括举办展览、艺术节、论坛和研讨会等活动。通过合作项目,各民族可以共同保护、传承和发展自身的文化。倡导尊重与包容,避免刻板印象与偏见,促进平等对话与借鉴。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支持艺术家、学者和创作者融合传统元素与现代创意,创造出独特的艺术形式,创作新颖的文学作品和音乐作品等。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坚持平等、包容和共享的原则。

2.加强非遗传承人认定和管理

制定明确的非遗传承人认定标准,对传承人的资质、经验、技艺水平等作出详细规定,确保认定的公正性与科学性。设立专门的认证机构或专家评审组,负责对非遗传承人进行认定和评审,确保认定的客观性与专业性。

建立非遗传承人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非遗传承人的资料、技艺传承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确保其身份的真实性与数据的完整性。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培训力度,提升其技艺水平和传承能力。同时,加强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环境和条件,确保非遗项目的传承持续性。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能水平,增强其使命与担当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传承梯队建设,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组建宏大的传承人队伍。

3.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通过文化交流、艺术表演、学术研讨等方式,展示中华文化的魅力,增进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组织和活动,促进全球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交流。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形于中”而“发于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展示中华文化魅力。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注重国家形象塑造;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多层次文明对话,只有对自身文化充满自信,才能更好地向全世界展示这种文化。通过参与国际文化交流,让外国人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同时增进对其他国家文化的了解,从而加深相互理解和友谊,进一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传承非遗,推动文旅发展

1.加强资源整合

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有机整合,可以提升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吸引力,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门应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共同策划和推广文化旅游产品。例如,在文化活动中推出旅游方案,或在旅游线路中增加文化体验活动,打造独特的旅游体验,提高游客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推出一系列以文化为核心的旅游产品,将文化、历史、人文体验等融入旅游,形成独特的文化旅游品牌,从而吸引更多游客参与。例如,在某些具有文化特色的景区,可以组织文化活动,向游客展示当地文化内涵,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感受更多的文化内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通过互联网获取旅游信息,预订旅游服务。因此,文化和旅游部门应与互联网行业加强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游客宣传文化旅游产品,提供旅游服务。

2.鼓励创新

通过采取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推广新型文化体验、培育文化创意人才等措施,可激发文化旅游产业的创新动力,提高文化旅游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建设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吸引创新型企业进驻,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创新型企业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发展。引入新兴数字技术,如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创造更具沉浸感与互动性的文化旅游产品,提供全新的文化体验,以吸引更多游客。例如,在历史博物馆中,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模拟历史场景,使游客身临其境地感受历史文化氛围。创意人才是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应加大对文化创意人才的培育和支持,鼓励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建立合作,共同创新开发文化旅游产品。例如,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可共同策划和推广“文旅结合”的主题旅游线路,让游客在旅游的同时,深度感受当地文化。

3.促进跨界合作

文化和旅游部门可与体育、科技、教育等领域开展跨界合作,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打造文化旅游新产品。文化和旅游部门可与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合作,将文化和旅游要素纳入城市规划和建设。通过规划和建设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景区、文化街区等,提升城市的吸引力。文化和旅游部门还可与酒店和餐饮行业合作,提供更优质的文旅服务和产品。例如,在酒店设置文化展览区、提供文化体验活动,在餐饮中融入当地特色文化元素等,丰富游客的文化旅游体验。文化和旅游部门可与交通和物流行业合作,为文旅产业的发展提供更便捷的交通和物流服务。例如,将旅游景区与交通枢纽进行联动规划,优化交通连接,同时加强物流配套,提供高效的旅游服务。

非遗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其保护传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文化机构、学术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需要持续创新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策略。应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助力实现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协同发展。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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