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杂志

守护非遗 传承新声韵

时间:2026-06-04 18:02:58来源: 文字:

孙雅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传承对维护文化多样性具有特殊价值。这类以声音符号为载体的动态文化形式,不仅承载着民族集体的历史记忆与身份认同,更是维系文明血脉的精神纽带。在当今社会的快速变革中,文化体系始终发挥着双重作用,既能帮助人们适应新环境,又能不断重塑社会共同价值观。现针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进行探讨,以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参考建议。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共同的声音记忆,从古老山歌的呼吸韵律到手工乐器的振动频率,这些声音记录着不同地域民众的生活智慧与情感表达。这类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既要留存传统音乐的声腔技法、乐器制作工艺等技术细节,又要让它们在现代生活中找到新的共鸣。通过数字技术保存、在社区生活中活态延续、用现代创意重新诠释,可以让千年文明突破时空限制,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生。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代代相传的表演技艺保存至今,既包含了民歌曲调、器乐演奏等艺术形态,又凝结了不同地域民众的生活情感与文化理解。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动态传承”的典型,必须依靠人的真实演绎才能延续。因此,每位传承者都在演奏中既保留传统韵味,又自然融入时代气息。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始终保持动态平衡。传统音乐不仅通过口耳相传的独特方式,守护着原生态的地域特色,还在代代创新中吸收新元素,形成传统与现代交融的生命力。现代数字技术为其开拓了新的生存空间,录音保存、网络传播让古老旋律突破时空限制,与当代听众产生共鸣。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维系其文化本真与创新活力的平衡。既要避免过度改编导致原有文化特质流失,也要打造让传统音乐自然融入现代生活的环境。这种守护不仅留存了珍贵的艺术形式,更为人类文明保留了多样化的声音记录。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地域性与民族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体现,其显著的地域性与民族性特点,既是文化身份的核心标识,又是保护与传承的关键切入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特征,根植于山川地貌、气候特征及生产方式(如农耕、游牧),共同塑造了音乐的基本形态,使其旋律、节奏天然蕴含地域特征。不同区域因自然条件的差异,构建了多样化的音乐表达体系,进而形成了文化生态的多样性。民族性则表现为音乐对族群历史经验与集体审美的提炼。音乐通过独特的艺术语言,如音阶结构、演唱技法,承载着族群的身份认同,将世代积累的生活智慧、情感模式转化为可感知的声学符号,这种符号系统既维系着族群文化的内部传承,也在差异中形成对外识别的鲜明标识。

口头传承与即兴创作

口头传承不依赖书面记录,而是通过口耳相传实现代际延续,旋律、节奏、歌词在师徒或群体模仿中自然流传。在这一过程中,音乐并非一成不变,地域差异、生活环境的变化会使曲调自发地进行调整。例如,将方言融入歌词或歌曲节奏适应劳作场景,进而形成具有“传中有变”活性特质的音乐。

而即兴创作则是一种创造性行为,也是传统音乐得以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源泉。表演者的演奏是基于一定的音乐结构,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情绪感受,或即时的情境反应灵活处理音调变化,并且可以随时变更曲词内容。即兴创作并非毫无规律可循的任意发挥,而是建立在对传统音乐语言的高度理解和熟练掌握基础上的行为。这样既能保持文化的本体特征,又能融入当代人的生活经验及心理状态。

口传心授保证了传统文化延续的基本格局,即兴创作使传统的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并具有更强的生命力。音乐就是在“继承”与“发展”之间的张力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继承”体现了传统艺术的本质属性,“发展”体现了其与时俱进的特点。“继承”使得音乐成为民族精神的载体,能够代代相传;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演变和发展,最终融入日常生活,形成“活水长流”的文化传承链条。

音乐形式与表现方式的多样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源于其创作与传播过程所具有的开放性特质。其音乐形式既包含人声演唱、器乐演奏的独立展现,也包括人声与器乐交融的复合形态,演唱技法与演奏方式在不同地域或族群中衍生出丰富多样的变体。

在表现方式上,音乐既能根据劳动、节庆等具体场景进行即兴发挥,又能通过固定曲牌进行演绎,同一主题常因表演者个性差异、环境互动而产生多种演绎版本。这种多样性并非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是自然生态与人文实践长期互动的结果。地域资源的差异为乐器的材质和音色选择提供了物质基础,群体的审美偏好则塑造了旋律的走向与节奏的形态,最终形成“同源多流、和而不同”的文化新格局。

稀缺性与濒危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其音乐形式高度依赖特定群体代际延续的口传心授机制,其核心技艺往往以隐性知识的形式存在于传承人的身体记忆和实践中,一旦传承链断裂,那些独特的声腔技巧、即兴模式以及审美标准将面临不可复原的永久性损失。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传统音乐赖以生存的原生文化语境经历了结构性改变,生产与生活方式的转变导致仪式场景的消亡,地域性音乐的社会功能逐渐被其他形式所替代。同时,传承人老龄化与年轻一代参与度的下降,导致了代际间的断层,技艺传递效率急速下降。此外,标准化的现代音乐教育体系及数字化娱乐方式对传统音乐的生存空间造成了挤压,加速了其受众范围的缩减。

保护与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维系民族文化基因,守护精神家园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族人民创造的艺术结晶,在艺术表现上具有鲜明特色,并以自身特有的方式传承着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生活智慧以及价值理念等,它既是本民族的精神标识,也是群体成员间情感纽带的维系者及社会凝聚力的核心力量之一。因此,对其加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不仅有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还能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并激发人们强烈的爱国热情,从而达到“固根基”的目的。

丰富文化多样性的内涵,增强文化自觉与自信

在全球化进程中,“趋同”现象使得人们面对的是一个日益雷同的世界,这不但消解了人类丰富多样的文化面貌,也造成了人类生存空间的严重危机。而我国自古以来便拥有丰富的民族音乐种类,蕴含着多姿多彩的人文情怀与美学特征。同时,地理环境的差异使各地民俗风情千差万别,由此产生了众多异彩纷呈的地方曲种,它们代表着不同的音乐形态与审美情趣,因而成为中华文化宝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发挥资源优势,助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从长远来看,“非遗+旅游”的发展模式,既符合当前时代背景下的政策导向,又顺应市场趋势变化的需求。“以旅促农”是指依托自身所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已成为地方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优先考虑的选择之一。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挖掘特色旅游资源显得尤为重要且紧迫。“非遗进景区”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一方面有利于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体验,从而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在改善民生福祉的同时,促进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最终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策略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突破为保护而保护的传统观念,转向以人为中心、以文化生态为根基的可持续模式,通过技术赋能、制度创新与社会协同,实现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传承,确保人文、物质与生活三者的有机统一。

通过数字记录完整保存文化遗产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族群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要保护好这些珍贵的音乐资源,就必须建立系统的档案记录,对不同音乐的起源、发展过程、相关习俗和社会背景进行完整保存,这样既能留给后代真实的文化遗产,也能为艺术创作提供基础素材。例如,通过研究传统曲调的结构特点,相关人员可以改编出既有传统韵味又有现代创意的作品。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先组建包含音乐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团队,赴各地开展地毯式调查。既要收集老乐和现场演出的录音录像,又要采访老艺人,记录他们的经验和故事,尤其要抓紧抢救那些濒临失传的技艺。此外,收集到的资料要统一转为数字格式,如将老磁带转录成电子音频,将手写乐谱扫描存档,再通过专业的数据库进行管理,按音乐类型、地区特色等方式分类,以便后续查阅使用。随着保护工作的推进,每年都会补充新发现的资料,这就需要建立定期更新制度,如每年组织一次补充调查。此外,还要安排专人维护数据库,及时备份数据、升级防护系统,确保这些文化瑰宝能长期安全保存,随时为研究、教学和艺术创作提供支持。

系统培养专业传承人才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的核心载体,其保护与传承需构建系统化、多维度的策略体系,重点围绕培养专业传承人才进行深度整合。传统口传心授的传承模式虽能传递艺术精髓,但受制于时空局限与传承人老龄化问题,亟须借助现代技术实现动态传承。通过高精度录音录像、动作捕捉等技术,对唱腔技法、演奏指法进行数字化建档,建立可追溯、可复现的传承数据库,并结合人工智能分析系统,将隐性知识转化为可视化教学模型,破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技艺形式,形成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互补的立体化传承机制。

建立阶梯式的非遗传承教育网络。具体而言,可以在专业院校设立非遗传承基地,以“师带徒+学分制”模式,让民间艺人和相关从业人员传授完整的传统剧目以及演奏技巧。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开设非遗通识课或选修课,借助VR等先进技术开发沉浸式体验的教学工具,帮助学生直观理解音乐理论知识。面向社会公众,通过线上直播搭建非遗传承平台,打破时空限制,将不同地域的非遗项目供更多人欣赏与学习。此外,还可以依托互联网开展线下公益培训活动,打造各种类型的社区工作室,如戏曲工作室,促进新老艺人面对面切磋技艺、共同进步,营造良好的传承氛围。

为了激发整个非遗传承生态系统的发展活力和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非遗传承人的评价机制,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包括技艺水平、创新能力、文化传播力三个维度的内容;针对不同的主体分类施策,如对于非遗传承人群体,应侧重于通过其掌握的传统技能、作品创作能力、市场认可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考量其贡献大小;充分考虑不同地域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评价方法与指标权重比例。同时,引导广大非遗传承人在坚守自身所从事的艺术门类基本风格和特色的基础上,对其加以改造提升并融入时代精神要素。例如,运用现代作曲技术和先进的数字科技手段,重新编配器乐伴奏和演唱旋律节奏等元素,并使用多媒体影像特效等形式进行展现,从而使得传统民族乐器既能较好地保留传统文化内涵,又能符合当下年轻人的审美趣味,最终达到“守正出新”。

加强多渠道传播推广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需以多元宣传手段扩大受众覆盖面,增强公众的认知度与参与感。首先,要构建多维度传播平台。具体而言,可与电视台、广播电台合作推出音乐类非遗纪录片;联合短视频平台策划“非遗音乐周”活动,通过精彩片段展示侗族大歌、西安鼓乐等非遗表演场景;打造非遗音乐数字展示空间,增加互动功能,让用户体验不同地域音乐的多样性。

其次,创新文化体验场景。在景区设置实景演出点位,如丽江古城的纳西古乐茶座、苏州园林的评弹表演。开发音乐类非遗主题旅游线路,推出包含乐器工坊参观、民间艺人交流的沉浸式体验套餐。设计融合音频芯片技术的文化创意礼品,如能播放十二木卡姆精选片段的书签,以及内置民间小调旋律的文创灯具,并推出以非遗音乐元素为主题的盲盒系列,如微型民族乐器模型及相应的数字音乐专辑。

最后,应着重构建社会化的传播网络。具体而言,可定期举办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展示活动,并设置观众互动环节,如壮族天琴试弹体验、劳动号子学唱比赛。开展“寻找身边的传承人”短视频征集活动,对优质民间传播案例给予奖励。同时,协助传承人开通短视频账号,策划“非遗音乐日记”系列内容,记录侗族琵琶歌的日常排练、江南丝竹的即兴创作过程。培养年轻传承人担任网络主播,开展乐器制作直播、传统曲牌改编挑战等互动活动,以此促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突破地域限制,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场景。

探索可持续的商业化路径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商业化发展并非对立,而是相互促进的共生关系。

当前,音乐类非遗商业化发展既面临不少困难又有诸多机会,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传承。例如,让传统音乐和旅游、文创及教育融合发展,设计有地方特点的文化产品。同时,应用新媒体技术,搭建数字化平台,用短视频和直播等方式吸引更多年轻群体。另外,还可以引进企业,成立非遗基金和开展非遗有关的商业活动,推动产业的长期发展。

然而,在商业化的过程中,需先保护再合理利用,具体可引入评估机制,确保非遗的核心价值得以传承。因此,在音乐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要通过多方合作,从制度、技术和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建立既有文化又有市场价值的传承体系,让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得以协同一致。

综上所述,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超越时间与空间的情感载体和民族文化的精神根基,只有通过继承发展、创新创造,不断丰富和完善传统艺术形式,才能使其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使之代代相传并不断发扬光大。

(作者单位:兰州文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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