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杂志

保护与建设共助乡村振兴

时间:2026-08-07 15:35:30来源:天水市麦积区文化馆 文字:周越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给乡村文化振兴带来了历史性机遇,而作为乡村文化重要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对提升乡村文化自信、促进乡村全面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研究非遗保护与乡村文化建设的协同关系,分析目前非遗保护与乡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非遗保护与乡村文化建设协同发展的核心理念,从文化生态修复、文化资源转化、治理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四个方面提出非遗保护与乡村文化建设协同发展的策略。经研究发现,依托有效的协同机制,非遗保护不仅可推动乡村文化的传承与革新,还能够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目标的达成提供文化支撑。

  乡村振兴是国家现代化建设重大战略,它既关乎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也事关文化繁荣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乡村土壤,是乡村独特精神标识和集体记忆的活态体现,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乡村振兴背景下,非遗保护同乡村文化发展如何实现良性互动、协同发展,如何防止将二者割裂开或用单一经济思维去衡量其价值,是亟待深入探究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非遗保护与乡村文化建设协同面临的主要困境

文化生态失衡导致非遗“活态性”存续危机

  非遗的“活态性”是非遗的生命之本,它需要依托特定社区与群体,在日常生活场域中代代相传、持续实践。但目前很多乡村存在文化生态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快、乡村人口外流,使非遗传承所依靠的社区基础和受众规模越来越小,大量非遗项目陷入人走艺绝的困境。另一方面,受现代生活方式、消费文化的影响,传统节庆、民俗活动等非遗实践赖以生存的仪式空间、生活语境发生剧变,很多与生产生活、岁时节令密切相关的非遗事项被抽离出其原本的生存环境,成为孤立的文化标本。文化生态系统性失衡造成非遗保护陷入保而不活的困境,非遗与乡村生活的有机联系被削弱,不能真正融入当代乡村文化建设进程。

资源转化脱节造成文化价值与乡村发展分离

  将非遗资源创造性地转化为推动乡村发展的动力,是非遗保护与乡村建设协同发展的重要路径。但在实践中这种转化常常会遇到脱节的问题。其一,转化模式单一化、浅表化的现象突出,许多地方把非遗简单地当作旅游商品开发,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造成同质化的产品大量出现,为了迎合市场而改变非遗的本真性,破坏了其文化内涵。其二,转化过程没有很好地嵌入乡村整体发展的框架,非遗活化项目大多独立运行,与当地的特色农业、生态环境、社区建设等关联不够,未能形成产业链条的延伸以及综合效益的叠加。其三,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非遗资源转化产生的经济收益不能很好地回馈给传承社区和传承人,造成传承人参与乡村振兴的动力不足。因为这种价值转化同乡村综合发展脱离,所以非遗保护对于乡村建设的贡献率受到限制。

治理体系不畅阻碍协同效能的整体提升

  完善高效的治理体系是协同发展稳步推进的重要保障。现阶段,各类协同治理机制仍存在衔接不畅、联动渠道不通等问题。从管理主体来看,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乡村建设的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乡镇基层政府之间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沟通协调不足的问题,不能形成政策与行动的合力。就参与主体而言,作为非遗持有者的村民与传承人、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作为专业力量的研究机构与社会组织等还未建立起稳定、平等的协同参与机制,各方诉求难以系统整合。从政策供给方面来看,现阶段使用的是以分块处理为主的策略,非遗保护及乡村发展方面的政策支持均“各自为政”,没有系统性的顶层规划和配套的项目支撑。治理体系的碎片化、协同机制的缺失造成资源分散、力量耗散,严重制约了非遗保护和乡村文化建设“一盘棋”推进的整体效能。

非遗保护与乡村文化建设协同发展的核心理念

坚持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与修复理念

  实现协同发展,必须抛弃将非遗看作孤立的“项目”而进行抢救性保护的片面认知,需树立起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和修复的理念。保护对象不仅是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身,还是推动其产生和发展的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社会结构网络、生产生活方式、村民价值观念所构成的整体文化生态系统。协同实践要从整体上恢复和保存系统完整性、多样性与可持续性。从空间上来说,是非遗生存所依靠的传统村落格局、历史建筑、自然景观等物质载体。社会关系支持指的是乡村社区重建、乡村社区活力激活、代际传承、社群共享。尊重并维护与非遗有关的传统生产实践、节庆仪式、日常习俗等。只有把非遗重新置于其得以存续的生态脉络中,才能达到真正的活态传承,也为乡村文化塑造赋予深厚的文化土壤和精神力量。

遵循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价值赋能理念

  协同发展要求不能只对非遗进行静态保护,而应积极地倡导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及核心价值赋能的理念。创造性转化是指深入挖掘出跨越时空、有当代价值的精神内涵、工艺智慧、美学元素,用现代设计、科技应用、媒介传播等手段将其转化为契合当代审美和生活需求的各类文化产品、服务或者体验形式。创新性发展就是在尊重非遗核心技艺和文化基因的基础上,拓展其应用场景和社会功能,把传统手工艺同现代家居、时尚设计结合起来,把传统民俗节庆同社区营造、文旅融合结合起来。核心价值赋能理念的关键在于,经由赋能,将非遗的文化价值转变为推动乡村产业升级、改善人居环境、丰富文化生活、加强社区认同的发展动能,达成文化保护与乡村振兴的价值共生与相互促进,而非把非遗当作被消费的客体。

强调社区主体性与多元共治的参与式治理理念

  有效的协同发展需要以扎实的治理为依托,核心理念就是强调社区主体性、多元共治的参与式治理。乡村社区和其成员是非遗的创造者、持有者、传承者,理应成为非遗保护和建设的主体。这意味着在决策、规划、实施、管理、收益分配等各环节都要尊重村民、保障村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传承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文化自觉和发展意愿。同时,需构建政府引导、社区主导、企业、学术界、社会组织多方联动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政府负责制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与市场公平监管;企业依托市场与资本优势,打造非遗赋能乡村的可持续运营模式;学术界提供专业研判与智力支撑;社会组织发挥沟通联结、赋能催化的中介作用。凭借建立信任、协商、合作的多元共治网络,调动各方智慧和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使发展成果惠及社区。

注重代际传承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培育理念

  协同发展的成效归根结底取决于人,因此要树立立足长远、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培育理念,重视非遗代际传承工作。非遗的活态传承本质就是人的传承,核心就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热爱非遗、研习非遗、实践非遗的人。这既是对已有的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扶持,改善生存和传承条件;又是对未来的关注,培养新的传承力量。在乡村教育体系中加入非遗内容、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对家乡文化的认知和情感认同;建立常态化的传习机制与学徒制,鼓励年轻人拜师学艺;营造尊重匠人、崇尚技艺的社会氛围,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与职业尊严。同时,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协同发展项目要平衡文化保护、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生态和谐等各方面目标,不能竭泽而渔,保障乡村文化资源可永续传承,留给后代一个丰富多样的文化家园。

非遗保护与乡村文化建设协同发展的实践策略

实施以村落为单元的乡村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策略

  推动协同发展需突破单一项目保护的局限,实行以完整村落或特定文化区域为单元的乡村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策略。该策略是对保护区内的非遗项目、相关物质文化遗产、自然景观、生产生活空间、社会关系网络进行整体、系统的保护与培育。具体而言,首先,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和价值评估工作,绘制区域文化生态地图,展现区域内各种文化要素的分布、联系与依存情况。其次,制定有法律效力的保护区总体规划及管理规定,确定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保护措施、建设活动控制的要求,严格限制文化生态破坏性的开发行为。再次,对有重要价值的传统建筑、公共空间等进行修复和活化利用,恢复有意义的传统生产生活场景、节庆仪式,增强文化体验的真实性,改善村落人居环境,保留乡村风貌特色。最后,创建监测评估体系,定时观测文化生态变动状况,及时调整保护和发展举措。创建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营造出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整体性存续环境,使非遗真正扎根乡村,融入乡村村民的日常生活,从而夯实乡村文化建设的生态基础。

探索“非遗+”融合赋能乡村特色产业的创新策略

  要将非遗的文化价值有效转化为乡村发展的动能,就必须积极探索非遗与乡村特色产业融合赋能的新方法、新途径。其目的在于突破传统意义上的非遗产业化运作局限,使非遗与乡村众多产业形态实现深度融合。探索非遗与特色农业结合的道路,把传统农耕知识和节气文化运用到生态农业、休闲农庄中;开发具有文化内涵的农产品品牌,将传统编织、染色等手工艺与农产品包装设计结合,提高产品附加值。探寻“非遗+文化旅游”之路,跳出静态展示,创建沉浸式、体验式的非遗主题研学旅行、深度文化游线路;创建非遗主题民宿、工坊街区,使游客在生活化的场景中体会文化魅力。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创意设计的融合之路,邀请设计师与传承人合作,把非遗元素应用到现代家居、服饰、文创产品设计开发中,依托电商平台开拓市场。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健康养生的融合之路,挖掘传统医药、饮食、体育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康养文化旅游、药膳体验类等新兴产业。关键之处在于,融合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要坚持以非遗文化内核为灵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设计出既能产生持续经济效益,又能反哺非遗传承的商业模式,形成特色鲜明、链条完整的乡村文化产业集群。

构建多方协同的乡村文化治理共同体策略

  完善治理体系,需创建政府、社区、市场、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乡村文化治理共同体。该共同体是制度化、常态化的协商共治平台和机制。在组织架构方面,可在乡镇或村成立由基层政府代表、村“两委”成员、非遗传承人、乡贤、村民代表、入驻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等组成的“乡村文化振兴理事会”或类似协调机构,统筹规划、议事决策、协调矛盾、评估监督。在运行机制方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项目联审制度、信息共享平台等保障各方诉求能够得到充分反馈、利益得到妥善平衡、行动得到紧密配合。在权责分配方面,政府需承担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及监管服务等任务,社区组织和村民是决策的主体,可参与决策、实施和监督工作,而市场主体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并接受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的专业咨询、能力提升及第三方评价。此外,还需探索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保证发展成果公平分配。创建治理共同体能够把分散的力量汇聚在一起,构建目标一致、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命运共同体,为协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与制度基础。

培育内生型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人才队伍策略

  人才是协同发展最宝贵的资源之一,需实行培育内生型乡村文化传承和创新人才队伍的长远策略。这一策略重在内生型,也就是主要依靠本乡本土培养、留住人才。首先,需实行“本土传承人振兴计划”,对现有的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给予系统性支持,如传习补贴、改善工作条件、搭建展示平台、鼓励其带徒授艺。建立传承人等级晋升和激励制度,把传承人的传承贡献同荣誉、待遇联系起来。其次,大力推行“非遗薪火工程”,面向乡村青少年群体,通过设立非遗传承奖学金、开办乡村非遗学堂、组织寒暑假非遗夏令营、支持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等方式,提高年轻一代的兴趣,培养潜在的非遗传承后继者。再次,启动乡村文化创客培育计划,重点吸纳本土村民与返乡青年群体,筛选具备乡村文化创意思维、创作才艺的优质人才,通过系统化培育,使其兼具非遗技艺、现代设计与市场运营能力,成长为专业化乡村文化创客。在此基础上,扶持该群体创办文创工作室或乡村合作组织,激活乡村文化创新创业活力。最后,需营造出“尊才爱才”的乡村文化氛围,提高文化人才的社会地位,改善其在乡村的生活与发展环境,使其能够安心扎根、潜心传承、用心创新,为乡村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乡村振兴战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乡村文化建设推向历史性交汇点。文章通过分析协同困境、确立核心理念、创建实践策略,就二者的深度融合发展途径展开系统性探究。经研究发现,协同发展并非简单的资源叠加或功能互补,而是立足文化生态整体观、价值创新赋能观、社区主体治理观、人才长远培育观,进行系统性的社会文化工程。同时,加强理论研究,促进学科间的交流对话,总结出更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且可复制的经验,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

  作者:周越

  制作:吴飞飞

  校对:肖梦妍

  审核:颜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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