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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区非遗活态传承中的农民主体性建构

时间:2026-07-23 09:24:27来源: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 文字:谷亚君

  摘要:现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为调研对象,发现当地农民多为“被动传承”的“文化持有者”,存在主体意识弱、创造能力不足、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面临传承断层、市场转化率低等困境。农民从“文化持有者”向“价值创造者”转变,对非遗传承、乡村产业发展及农民文化自信培育意义重大,需从强化意识、提升能力、完善保障机制入手,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

  非遗活态传承是在保持其核心价值与文化基因的基础上,通过人的实践将非遗融入当代社会生活,实现代际传递与价值再生的动态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非遗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积极培养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色彩”,为新时代非遗活态传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农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根基,多数非遗项目与农业生产、乡村生活深度绑定,而农民作为乡村社会的核心群体,其主体性发挥是推动非遗持续发展、焕发新生的关键。农民从“文化持有者”向“价值创造者”的主体性建构,是适应时代发展、实现非遗可持续传承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必然要求。内江市东兴区作为核心城区,非遗资源类型丰富,且多根植于农耕文化。近年来,该区虽在非遗保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项目仍面临传承断层、市场转化率低等问题,核心症结在于农民主体性未能充分激活,多数农民仍停留在“被动传承”的“文化持有者”角色,未能主动参与非遗的价值创造与创新发展。基于此,推动东兴区非遗活态传承中农民主体性的建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东兴区非遗活态传承中农民主体性建构的核心价值

  农民从“文化持有者”向“价值创造者”的主体性建构,不仅是东兴区非遗活态传承的关键,更是推动乡村振兴、增强农民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其核心价值体现在文化、经济、社会三个维度,与东兴区“农耕文化保护+乡村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高度契合。

应对非遗传承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东兴区部分非遗项目面临传承断层风险。调研发现,传承人普遍为中老年人,甚至有一部分非遗项目因“年轻人不愿学、产品无市场”而濒临失传。若农民仅停留在“文化持有者”角色,被动传承传统技艺与形式,将难以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甘鸿等学者指出:“通过主体性建构,推动农民成为价值创造者,可促使其主动挖掘非遗的文化内涵,结合现代审美与生活需求创新传承形式。”例如,王氏蒲葵制作技艺传承人主动与非遗烙画结合,推出定制烙画扇、适合家居装饰的异形扇,以及用蒲葵尾叶边角料制作的挂件、摆件等产品。同时,年轻农民因产品有市场、能增收而主动学习技艺,可化解传承断层危机。可见,充分发挥农民“价值创造者”的角色作用,是东兴区非遗实现活态传承、避免静态保护的核心动力。

激活乡村发展动能,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的基础在于产业兴旺,根本目标在于生活富裕,而东兴区作为农业大区,乡村产业仍以传统种植、养殖为主,附加值较低。农民将非遗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是激活乡村产业动能的重要路径。

  从实践来看,已有部分农民通过“价值创造”实现增收。王氏蒲葵制作技艺传承人王师傅主动分享技术,带动90余户家庭开设蒲扇加工作坊,不少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据统计,仅金银嘴村就实现年加工蒲扇500万把,年产值超2000万元。从调研来看,参与非遗价值创造的农民,其家庭年收入较未参与者平均高出1万—2万元,且大部分农民表示“愿意长期从事非遗相关工作”。这表明,农民从“文化持有者”向“价值创造者”的转变,能将东兴区的非遗资源转化为乡村经济新增长点,推动“非遗+文旅”“非遗+文创”等新业态发展,实现非遗传承与增收致富的双赢,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增强农民文化自信,提升主体地位

  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主体,其文化自信与主体地位的提升,是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基础。在传统传承模式中,农民多为非遗的“被动守护者”,难以感受到自身技艺的价值。而通过“价值创造”,农民将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能够深刻认识到自身在非遗传承中的核心作用,进而增强文化自信与自我认同感。此外,参与非遗价值创造的农民,其在乡村社区中的话语权显著提升。部分农民因参与非遗传承,被邀请参加乡村发展座谈会。可见,农民主体性建构不仅能活化非遗,更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让农民从乡村发展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受益者、主导者,彰显其在乡村社会中的主体地位。

东兴区农民主体性建构的实践探索与现存问题

  近年来,东兴区政府、文旅部门及社会组织已开展一系列实践,尝试激活农民在非遗活态传承中的主体性,但仍存在诸多瓶颈,制约了农民从“文化持有者”向“价值创造者”的转变。东兴区农民主体性建构的问题集中在“主体意识薄弱”“创造能力不足”“保障机制不完善”三个层面,与非遗活态传承的需求存在显著差距。

主体意识薄弱,农民“传承责任认知”不足,内生动力缺乏

  一是非遗教育覆盖有限。通过调研了解到,少数农民参与过非遗培训或文化宣传活动,大部分农民表示“从未听说过非遗课堂”,尤其是位置偏远的乡镇,非遗教育覆盖率较低。部分农民对自身传承主体身份认知模糊,认为非遗是传承人的事,与自己无关。

  二是传承氛围尚未形成。虽举办过非遗文化节,但活动多集中在城区或重点乡镇,且以展示为主,农民参与深度不足。乡村日常非遗氛围薄弱,少数农民表示村里有非遗相关的宣传栏或活动,多数农民缺乏主动传承的环境激励。

创新能力不足,农民技艺创新与市场对接能力欠缺

  一是培训内容与需求脱节。现有培训多侧重蒲葵制作、竹编的编织手法等传统技艺传授,少数培训包含“现代设计”“市场营销”等内容。农户即便掌握了传统技艺,仍缺乏产品创新思路与市场化运营能力。

  二是数字技术应用滞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科学技术提供的新手段新工具”,提高文化遗产保护能力,但东兴区农民对数字技术的应用严重不足。目前,大多数农民不会用电脑,也缺乏线上销售能力,非遗传播仍依赖线下展示,覆盖面有限;极少数农民借助短视频、直播等平台销售非遗产品。

  三是产业融合程度低。“非遗+旅游”“非遗+文创”的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东兴区现有乡村旅游景点(如田家镇长江现代农业园区和杨家镇东乡农民运动旧址)仅融入少数非遗元素,且多为“静态展示”,缺乏体验式项目。与文创企业的合作多为“一次性订单”,未形成长期合作机制,农民难以持续参与价值创造。

保障机制不完善,政策、组织、利益分配支撑不足

  一是政策支持碎片化。政策未明确农民在非遗传承中的主体地位,部分乡镇文旅工作人员表示“工作重点是保护项目,农民参与是‘附加项’”。现有非遗政策多侧重“传承人认定”“项目保护”,针对农民的支持措施较少,仅少部分农民曾获非遗相关资金补贴。

  二是组织协同能力弱。农民非遗合作组织规模小、资源少,缺乏专业的管理与运营人才。政府、企业、高校的协同平台尚未建立,农民难以获取外部资源(如设计、资金、渠道)。

  三是利益分配不均。现有利益分配多倾向传承人或企业,普通农民收益有限。参与非遗产品生产的农民仅获得“计件工资”,未参与产品销售、品牌运营的收益分配。因此,大部分农民对利益分配“不满意”或“不太满意”,因干得多、赚得少,导致其缺乏创新动力。

东兴区农民主体性建构的优化策略

  基于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需求,东兴区需从“强化主体意识”“提升创造能力”“完善保障机制”三个维度发力,推动农民从“文化持有者”向“价值创造者”转变,实现非遗活态传承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

强化农民非遗传承主体意识,激发内生动力

  主体意识是农民参与价值创造的前提,需要通过教育覆盖与氛围营造,让农民认识到自身的传承主体身份,主动承担传承责任。

  一是构建全域覆盖的非遗教育体系。一方面,分层开展非遗培训。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培训,针对中老年传承人,开展“技艺传承+经验分享”培训,邀请其担任非遗课堂讲师;针对年轻农民,开展“技艺+创新+创业”培训,结合乡村振兴政策,讲解非遗创业的扶持措施。在全区14个乡镇实现非遗培训全覆盖,每年培训农民500人次以上,培训内容中“创新与市场”占比不低于40%。另一方面,依托东兴区委党校优势,发挥区委党校在政策解读、理论培训中的作用,将“非遗传承与乡村振兴”纳入基本培训课程,组织教师深入乡村,结合东兴区非遗案例,讲解农民主体性建构的重要性,增强农民的传承责任感。

  二是营造沉浸式的非遗传承氛围。一方面,打造“非遗+节庆”活动。在传统节庆(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中融入非遗元素,如春节举办“永东火龙表演”、中秋节举办“糖画赏月会”等,让农民从参与者转变为组织者,由农民负责活动策划、技艺展示、产品销售,政府仅提供场地与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建设“非遗文化阵地”。在每个乡镇选择1—2个行政村,打造“非遗文化广场”,设置非遗展示区、体验区、培训室;在乡村主干道、村委会墙面绘制“非遗故事墙”,宣传本地非遗传承人的事迹;利用乡村广播、微信群,定期推送非遗知识与市场信息,让非遗融入日常生活、深入人心。

提升农民非遗价值创造能力,增强主体能动性

  创造能力是农民实现“价值转化”的核心,需通过精准培训、技术赋能、产业融合,让农民具备创新技艺、对接市场的能力。

  一是开展需求导向的精准培训。一方面,组建多元师资团队。整合本地高校教师、非遗传承人、文创企业负责人等资源,组建“东兴区非遗创新师资库”,针对农民需求设计课程,如“蒲葵现代设计”“油炸粑礼盒包装”“短视频直播销售”等,采用“理论+实践”模式,确保农民所学能够直接应用于实践。另一方面,组织内外交流活动。每年组织1—2次“非遗外出交流”,带领农民前往成都、重庆等地参加非遗展会(如成都国际非遗节),学习先进地区“非遗+文创”“非遗+旅游”的经验,同时邀请外地优秀非遗创业者来东兴区分享,搭建农民交流平台,促进经验互鉴。

  二是推动数字技术赋能非遗传承。一方面,开展数字技能培训。联合区人社局、融媒体中心,针对农民开展短视频制作、直播带货和线上店铺运营等数字技能培训;为有需求的农民提供智能手机、直播支架等设备支持,补贴部分流量费用,降低数字技术使用门槛。另一方面,开发数字非遗项目。与本地科技企业合作,利用三维动画、VR技术,开发王氏蒲葵制作工艺VR体验和蜀南传统榫卯技艺制作动画等项目,在乡村旅游景点、学校、文化馆落地,提升非遗传播的趣味性;搭建“东兴区非遗线上平台”,整合非遗产品销售、传承人介绍、体验活动预约等功能,帮助农民对接全国市场。

  三是深化“非遗+产业”融合发展。一方面,打造“非遗+旅游”特色线路。以东兴区现有乡村旅游资源为基础,设计“非遗体验游”线路,如“杨家镇东乡农民运动旧址+杨家镇蒲葵制作体验”,在旅游景点设置非遗体验区(如游客可亲手制作蒲葵制品),由农民担任“体验导师”,获取服务收入;鼓励乡村民宿融入非遗元素,提升旅游附加值。另一方面,建立“非遗+文创”长效合作机制。由区文旅局牵头,搭建“农民+设计师+企业”合作平台,组织农民与内江文创企业、高校设计专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非遗文创设计大赛”,鼓励设计师为农民提供定制化设计方案;推动企业与农民签订长期采购协议,保障农民订单稳定,同时允许农民参与产品利润分红。

完善农民主体性建构保障机制,激发主体创造性

  保障机制是农民持续参与价值创造的支撑,需通过“政策扶持”“组织建设”“利益分配”,为农民主体性建构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靶向性”政策扶持。一方面,出台农民非遗传承专项政策。明确农民在非遗传承中的主体地位,设立“东兴区农民非遗创新基金”,对参与非遗技艺创新、产品研发的农民给予资金补贴;对农民创办的非遗小微企业、合作社,给予税收减免、场地租金补贴等优惠,同时将农民非遗传承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确保政策落地。另一方面,完善人才培养政策。建立“东兴区非遗传承人+内江师范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机制,针对农民开设“非遗传承学历班”(如中职层次),学员毕业后颁发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设立“非遗传承新星奖”,对30岁以下年轻农民传承者给予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鼓励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

  二是加强“协同化”组织建设。一方面,壮大农民非遗合作组织。引导现有蒲葵合作社、绝三张非遗工坊等机构扩大规模,吸纳更多农民参与;支持农民成立“东兴区非遗协会”,涵盖各类非遗项目,提供“技术指导、资源对接、品牌运营”等服务;邀请专业管理人才担任协会顾问,提升组织运营能力。另一方面,搭建多方协同平台。由东兴区文旅局牵头,搭建“政府+企业+高校+农民”协同平台,定期召开非遗发展座谈会,推动企业为农民提供订单、高校提供技术支持、政府提供政策保障;设立“非遗资源对接热线”,及时解决农民在传承、创新、销售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健全“公平化”利益分配机制。一方面,明确利益分配规则。制定《东兴区非遗产业利益分配指导意见》,明确农民在“生产、设计、销售、品牌”等环节的收益占比;在此基础上建立利益分配公示制度,定期公开收益情况,接受农民监督。另一方面,探索多元价值实现路径。鼓励农民以非遗技艺、文化资源等要素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参与经营决策与收益分配;支持农民打造个人非遗品牌,通过品牌化运营提升收益;推动非遗产品纳入“乡村振兴消费帮扶”目录,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确保农民从非遗价值转化中获得持续性收益。

  未来,随着农民主体性的充分激活,东兴区非遗活态传承将实现从“政府主导”向“农民主导”的转变,非遗资源将真正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文化动力与经济动能,让传统非遗项目在新时代绽放光彩,让农民在非遗传承中实现文化自信与生活富裕的双重目标。

  2025年度内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基层党建引领乡村社会治理的行动逻辑研究——以内江市东兴区为例”(项目编号:NJ2025YB197)。

  作者:谷亚君

  制作:吴飞飞

  校对:肖梦妍

  审核:颜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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