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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媒编标固本 国标立基提质

时间:2026-06-04 18:35:49来源: 文字:

张红义

编校质量是出版物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我国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编校质量尚无国家标准。笔者在比较图书、期刊、报纸编校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探析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国家标准确立的必要性、紧迫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当前,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对人们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但国家尚未对其编校质量确定合格标准,相关出版管理规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道路上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对该类出版物编校质量国家标准确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作简要论述。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主要类型

区别于图书、报纸等传统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具体表现形式丰富多样。这些出版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在国家正式颁布的《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中均有明确界定和详细描述,音像制品主要指录有内容的激光唱盘、数码激光视盘、高密度光盘等;电子出版物包括集成电路卡、软磁盘、硬磁盘、只读光盘等;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

编校质量是决定出版物质量的关键要素

尽管不同的出版物在质量方面涵盖的内容存在差异,但根据我国《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编校质量是所有出版物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报纸、期刊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印制质量四项。图书质量与报纸、期刊质量都涵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制质量。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在质量维度上也具有同一性,都涵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因此,编校质量是决定出版物质量的关键要素。编校质量不合格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其整体质量必然不合格。但长期以来,我们更多关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及出版形式质量,对于其编校质量的关注度有待提升。

编校质量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总体质量中的重要性

影响出版物整体质量

在快速发展的数字化时代,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编校质量未能跟上出版改革及发展的步伐,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我们不能让编校质量成为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整体质量的短板。例如,在网络视听出版物中,语言文字作为表述桥梁,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尤其在传达角色情感、推动剧情发展等方面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当字幕出现错误时,信息传递会受到干扰,从而影响观众的整体观感与情感共鸣,对出版物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影响语言文字规范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在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存在语言文字错误的出版物通过平台的广泛传播,会影响我国语言文字规范。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正处于语言学习的关键时期,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存在文字差错的出版物,他们的语言习惯可能会受到较难纠正的不良影响,久而久之,整个国家的语言规范化水平也会受到影响。因此,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编校质量问题不容忽视。

影响文化交流

我国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因其独有特点,在海外市场广受欢迎,自然而然地肩负起了文化交流与传播的重任。出版物的编校质量关乎国际观众对汉字文化的接受和理解程度,全面提升编校质量,有助于促进文化交流,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多种原因导致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问题突出

该类出版物编校质量尚无国家标准

国家颁布了有关报刊、图书质量管理方面的法规,这些法规多年来对出版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也颁布了《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与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有关的法规,但这些法规中未涉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的标准。笔者还核查了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电子出版物技术质量要求》等相关团体标准,翻阅了《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该书再版重印多次,是业内收录出版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的权威著作),其中也没有涉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的标准。基于此,笔者确定我国目前还没有颁布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的国家标准。

该类出版物编校质量的行政监管需进一步加强

在《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中,国家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质量监管做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中强调,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笔者认为,一方面,早些年信息技术发展不够充分,监管政策较为宽松;另一方面,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因此,相关部门并未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进行出版物编校质量专项检查并公开通报不合格情况。

该类出版物的出版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国家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均规定了责任编辑制、重大选题备案制、年度核验制、主要负责人资质要求、编辑出版人员岗位培训等,对网络出版物的规定更为详细,明确规定了责任校对制、内容审核责任制等,但都较为简略,操作性不强,也没有规定该类出版物的初审、复审、终审人员资质要求,这无疑给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编校质量埋下了隐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因专业人员匮乏、发布节奏较快等原因,对责任编辑制、责任校对制等相关制度的执行不够到位。在这种情况下,该出版领域的整体编校质量问题突出不可避免。

部分出版单位精品化意识不强

2024年,多部网络文学作品荣获国家级大奖,受到中共中央宣传部表彰奖励,加之全国有声读物精品出版工程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有声读物获得资助并顺利面世,这些都说明我国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正在朝精品化方向发展。但是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在取得诸多成绩的同时,存在部分瓶颈性问题。例如,部分出版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品牌意识和精品化意识有待提升,创作与传播追求“短”“平”“快”。在此背景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现行的三种编校质量标准

三种编校质量标准及其判定依据

目前,我国关于编校质量的明确标准有三种,涉及图书、期刊、报纸,这三种编校质量的判定依据也较为明确。图书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为合格,期刊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为合格,报纸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为合格。这三种编校差错率的计算分别按照《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报纸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期刊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三种编校质量标准不同的原因

同样作为出版物,为什么图书、期刊、报纸的编校差错率合格标准存在差异?笔者以为,这主要是由出版物本身的性质和时效性差异所决定的。一是‌性质差异。‌‌报纸和期刊‌作为连续出版物,需要频繁更新,编校工作量大且复杂。‌图书‌作为非连续出版物,内容相对固定,编校工作更为细致,读者对其准确性和权威性的要求更高。‌二是‌时效性差异。‌‌报纸‌时效性最强,通常需要快速更新内容以反映最新的新闻和信息;‌期刊‌时效性次之,内容更新频率较低,但仍然需要保持一定的新鲜度;‌图书‌时效性最弱,内容相对稳定,读者对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要求更高。因此,图书的编校质量标准最为严格。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标准商榷

必要性

当前,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取得了长足发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大量增长,其行业经济规模和用户规模空前,在文化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相比传统的图书、报纸和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更大、更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文化繁荣发展的希望,然而他们的认知水平还有待提升。因此,笔者认为,加强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编校质量监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制止该领域的质量乱象,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文化需求。

确定标准的原则和方式

如前所述,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标准的确立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为保证逻辑的合理性和现实的可操作性,其标准的确立应充分考虑以下三方面。一是根据其具体类型分类确立,可参考图书、报纸、期刊的相关标准。二是充分考虑各类型出版物本身的性质和时效性差异等因素。三是在试行初期,标准宜宽不宜严,应在试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具体标准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的编校差错率合格标准(均为不超过该比例即为合格)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中与已出版的该类出版物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这类出版物中的音乐出版物因其社会影响力较大,质量标准可以相对严格。二是网络出版物中的原创数字化作品,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四。在这类出版物中,对涉及地图和儿童音视频读物等的质量标准可以较为严格。三是对于网络出版物中与已出版的图书、期刊、报纸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这类出版物的内容与对应的图书、期刊和报纸基本相同,其编校差错率标准也可以一一对应,分别为万分之一、万分之二、万分之三。四是网络出版物中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五。网络文献数据库涉及海量数据,为鼓励和规范其发展,编校质量标准可以适当放宽。至于书配盘、盘配书及其他融合出版物,应该确定其中的主体出版类别,将其对应的编校质量标准作为融合出版物的编校质量判定标准。有的融合出版物整合了多种媒体形式,其编校质量的判定可以通过对应的标准分别计算,从而进行综合评判。

差错率计算依据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差错率的计算,可根据其内容特点和表现形式,对应参照《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期刊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今后,相关主体可以根据该思路起草制定单独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当然,建立高质量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质检专家队伍,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

新时代,我们期待国家相关部门尽早确立合理可行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编校质量国家标准,立好标杆,实现对该类出版物有据可依的编校质量监管,促进该类出版物编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作者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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