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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坡会芦笙奏响团结乐章

时间:2026-06-04 18:09:41来源: 文字:

潘旺1 卢耀斌2

摘要:芦笙比响是广西融水苗族坡会的核心活动,也是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时期,这一古老的民俗活动不仅得到苗族及周边汉、壮、侗、瑶等民族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还超越了单纯的娱乐与竞技范畴,演变为促进区域民族团结、增强文化认同的强大精神纽带,在各民族信息互通与社会交往、艺术鉴赏与情感交融、文化认同与精神共生中彰显了民族团结纽带的独特功能。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地处云贵高原苗岭山地向东延伸的地带,当地苗族人口恰好分布于贵州黔东南苗族大聚居向广西桂北苗族与各民族大杂居的延伸地带。以芦笙文化为核心的苗族文化,叠加各民族大杂居的特点,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坚实基础。芦笙文化渗透在苗族人民的生产生活、历史文化及宗教信仰等领域,体现了苗族人民的生活态度、民族性格、文化面貌、心理素质及伦理道德,是苗族文化的象征。据史料记载,融水苗族系列芦笙坡会群已有数百年历史。由于农历正月初三到正月十七这段时间会形成一条完整的坡会链,当地人们便按照时间顺序对坡会进行了命名,依次为“三坡”到“十七坡”,成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独特的坡会群。坡会活动的核心项目“芦笙比响”,以其独特的竞赛形式、组织规则和文化内涵,不仅强化了苗族群众的文化认同,还创造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空间,有效强化了民族团结纽带功能。

苗族坡会与芦笙比响的历史文化内涵

苗族坡会群的时空分布与各民族的共同文化基因

坡会是“融水苗族人民祭祀祖先、禳灾祈福、庆贺丰收、交流情感的节日,融水境内规模不一的坡会共计几十个,分布在各个乡镇村屯”。从时间维度看,坡会从农历正月初三持续至正月十七,每天在不同乡镇轮流举行,形成了连续性的节庆坡会链条。具体而言,融水苗族坡会每年始于正月初三的大年乡“忍整英”坡会,紧接着便是正月初四的四荣乡荣塘“忍嘎直”坡会、正月初六的白云乡更阳“忍友雍”坡会、正月初八的红水乡良双“忍两兄”坡会、正月十三的安太镇“十三坡”、正月十七的安陲乡“十七坡”。近年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府的引导下,确定收尾坡会为正月十九举办的梦呜苗寨“十九坡”。坡会群呈现由北向南,从苗族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向苗族与各民族杂居区依次展开的格局。

从空间维度看,坡会活动覆盖了融水苗族自治县的主要苗族聚居区,各村寨的山间平地或村寨广场上,均设有以芦笙柱为中心的固定芦笙活动场所。芦笙柱是芦笙堂的标志,也是坡会的“定坡神针”,柱顶端立着苗族的精神信仰“宇鸟”,柱身雕刻着龙、牛角等吉祥图案。每一场坡会都有很多根芦笙柱,这些芦笙柱分为主办村大柱和访客村小柱,苗族人民通常以芦笙柱数量的多少评价芦笙比响的参与程度和现场的热闹程度。坡场上的芦笙柱可以立很多根,但一个村寨或一堂芦笙在寨中仅能竖一根芦笙柱,不可随意多竖,体现了芦笙柱的神圣性和秩序性。

融水苗族自治县境内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13个民族,除苗族外,瑶、侗、壮等民族均拥有各自的芦笙文化。在芦笙文化的交流互动中,历史上较为封闭的红瑶登上了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融水苗族自治县瑶族学会研究专家陈忠德介绍道:“融水苗族自治县的红瑶共有10600多人,主要居住在白云、大浪、安陲、香粉、安太等乡镇,其中白云乡有5000余人,红瑶曾是融水乃至广西、全国范围内发展相对滞后的民族。”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红瑶群众打破了长期以来的封闭状态,不仅积极参加苗族坡会的芦笙比响活动,还主动举办芦笙比响活动,搭建起与各民族交流的桥梁。例如,融水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林王瑶寨、大坡瑶寨、九俄瑶寨,大浪镇红邓瑶寨,以及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乡白文瑶寨、良口乡朋界瑶寨等,都在参与和举办芦笙比响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与各民族的交流互动。此外,侗族、壮族与苗族杂居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大浪、白云、红水、拱洞、良寨、大年、安太、滚贝等乡镇,也积极举办芦笙比响活动。例如,白云乡瑶口侗寨的芦笙比响活动,自2015年连续举办以来,吸引了广西、贵州两地融水、三江、从江、黎平四县的各族群众踊跃参与。由此可见,芦笙文化不仅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兴趣点,还是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基因。

芦笙比响的独特规则与文化逻辑

作为一种传统竞赛,芦笙比响有其独特的规则与评判标准。比赛通常以两支队伍为一组展开对决,参赛者需身穿当地民族服装,每支参赛芦笙队的乐器数量一般限定为30把芦笙。芦笙比响以长曲为主,不限曲目,具体曲目可由对阵双方的芦笙队自行商议决定。比拼的核心是各芦笙队演奏的音量大小,而非旋律的复杂程度。比赛采用直接淘汰制,被淘汰的队伍直接出局,不再参与第二次筛选和比赛。裁判员通常位于距离赛场2000米以外的位置,通过聆听声音的响亮程度裁定胜负,并借助旗语将结果传达给场内裁判。此外,芦笙比响活动还特别约定不得发布和传播任何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与视频。这种评判方式与活动约定,在世界各类音乐比赛中可谓独树一帜,体现了苗族文化对集体力量的推崇,以及对和谐局面的重视。

广西融水苗族芦笙共有12种音本,不同音本的芦笙音调高低各异,且每堂芦笙只能使用一种音本。在实际场景中,一般多用七和七母八仔、八母九仔、九等音本。其中,以七和九两种音本音调最高、音量最大。这一独特的音本体系,反映了芦笙文化的丰富性和制度性。一个民族在无文字的特殊社会环境中,为延续和发展自身传统、确保民族独立生存而赋予了芦笙以音代言的功能。

从文化逻辑看,芦笙比响绝非简单的音量竞赛,而是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首先,苗族芦笙词丰富多样,包括祭祖词、赞美词、邀约词、爱情词、讨酒词等,各类芦笙词都有独特的表意与运用场合。例如,祭祖词多在缅怀祖先的场合中吹奏,其内容不仅追溯了祖先的迁徙过程和艰难岁月,还蕴含着许多古地名、古人名、古物名等,曲调悲凉,如泣如诉。如今,芦笙词的词义已进一步延伸,寄托着苗族人民团结奋进、与各民族和睦相处的美好愿望。其次,芦笙在苗族文化中具有血缘性与地缘性特征。芦笙堂的大小决定了芦笙活动的规模,自然屯的小堂芦笙活动参与人数约百人;行政村的中堂芦笙活动,规模可达几百人;若干毗邻行政村的大堂芦笙活动参与人数更是多达千人以上,这类大堂芦笙活动逐渐发展成坡会。因此,芦笙比响实际上是村寨规模与凝聚力的象征。最后,芦笙比响中的“声音”不仅是物理现象,也是文化力量的象征。在苗族传统观念中,洪亮的声音能够通天地、泣鬼神,具有禳灾祈福的功能。因此,芦笙比响活动既是各村寨展示实力的平台,也是对美好生活的集体祈愿。

从村寨竞赛到民族团结纽带的功能演变

过去,芦笙比响是不同苗族村寨展示实力、加强联系的竞赛活动。随着社会发展与民族交往日益深化,其功能逐渐从村寨竞赛向民族团结纽带演变。苗族芦笙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和平的使者、团结的化身、友谊的桥梁。这种功能的演变,在当代坡会实践中表现得尤为明显。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的古龙坡会,活动内容十分丰富,除了芦笙比响和芦笙踩堂,还有苗歌赛、侗歌赛、山歌赛、“辣妈”广场,以及斗马、斗鸟等特色项目,让各族人民欢聚一堂,共享民族文化盛宴,实现了群众性文体活动与民族团结的有机融合。同年,在梦呜苗寨举办的十九坡会上,31支芦笙队来自融水苗族自治县各乡镇,参与者包括苗、瑶、侗、壮、汉等民族,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观看。这一系列实践表明,芦笙比响已成为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文化活动,持续发挥着促进民族团结的社会功能。

芦笙比响的空间、文化与社会多维互嵌结构

空间互嵌:以笙为媒打破民族小聚居的物理障碍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分布自古便有“汉族住河岔、壮族住山脚、苗族住山坡、瑶族住山顶”的独特格局,这与历代各民族的迁徙历程与民族文化密切相关。融水苗族自治县下辖20个乡镇,民族节日众多,素有“百节之乡”的美誉。其中,被称为“节日活动之王”的融水苗族系列坡会,覆盖了全县绝大多数乡镇,形成了密集的节庆网络。各民族群众通过“赶坡”活动,组队参加芦笙比响活动,在频繁的互动与交流中,打破了传统村寨的封闭性。正如中国民协顾问刘华所指出:“作为苗族人节日的坡会,也成为瑶、侗、壮、汉等各族群众的盛大节日。”

文化互嵌:以笙会友促进各民族深度交融

在芦笙比响活动中,各民族的表演形式、音乐元素相互借鉴、相互影响,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文化格局。为彰显全民参与的理念,每场坡会的芦笙比响活动前一日,都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眼球的“姑娘芦笙舞”“辣妈广场舞”等比赛。例如,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高孝苗寨的芦笙比响活动,来自不同民族、不同村寨的芦笙舞蹈队轮番登场,五颜六色的服装、风格迥异的舞姿、声情并茂的表演,加上芦笙乐曲与优美舞姿相伴、琳琅银饰与欢声笑语交织,成为苗族坡会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苗族坡会的系列文化活动,生动体现了文化互嵌的生动场景,有力促进了各民族的深度交融。

社会互嵌:以笙兴业推动各民族密切交往

苗族坡会芦笙比响活动,不仅限于芦笙活动和文化观赏,还给当地带来了难得的商机,包括物产交流、经济合作、技术传送等方面。每一场芦笙比响活动,至少有100支以上芦笙队,观赛群众动辄上万乃至数万,不仅人流、车流络绎不绝,还吸引了四方商贩云集,村寨借此提供“家门口式”的商业服务。县乡两级的旅游与技术服务部门也借此契机“送技上门”“送服务上门”,开展各种宣传推介活动。例如,融水苗族自治县梦呜苗寨通过创新“文化旅游+供销合作社+兼职演员+一线农民”的旅游扶贫模式,将苗族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农耕文化艺术精心编排为旅游实景节目,让游客零距离体验民族文化,进而增进交流与认同。正如谢家友所言:“举办芦笙坡会芦笙比响活动,不仅能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增加了解、增进友谊,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还能促进各民族的物产交流,是深受各族群众喜欢、一举多得的有益活动。”苗族坡会芦笙比响,正以“以笙兴业”促进社会互嵌,推动各民族深度交流、密切交往,实现经济、文化与情感的共融互通。

苗族坡会芦笙比响的强化民族团结纽带功能

信息互通与社会交往的“枢纽站”

跨越村寨的交流与互通。在坡会期间,方圆数十里甚至上百里的范围内,不同支系、不同村寨的苗族同胞汇聚一堂。芦笙比响正是这场大型盛会最引人注目的焦点。它为平时散居于山区的各族民众提供了一个定期、稳定、大规模的面对面交流机会。这种聚会的时间虽短暂,但容易建立感情,让村寨之间、民族之间、人与人之间长期和睦友好、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促进各族的理解与和谐。通过比赛和交流,各村寨不仅充分展示了自身实力与风采,也增进了对彼此文化细微差异(如服饰、曲调、吹奏技巧等)的尊重与理解,从而减少了因隔阂可能产生的误解与矛盾,维护了民族内部的和谐氛围。在融水苗村苗寨中,村与村之间、寨与寨之间即便产生不快,也不会诉诸蛮横,他们会用芦笙“打同年”的方式化解彼此之间的历史矛盾,经寨老出面协商后一起“打同年”,重归旧好。通过吹奏芦笙,村寨与村寨之间更能加深理解,相互体谅;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感情更加深厚。

竞技展示的认同与激励。各村寨芦笙队之间的比拼,表面上是音量高低、技艺高下的较量,实质上是社区荣誉感和集体精神的集中展现。当各民族群众为某一支队伍的精彩表现喝彩时,他们所分享的是一种基于地域认同的集体荣誉感。这种在共同欢庆中产生的情感联结,正是民族团结最牢固的黏合剂。

艺术鉴赏与情感交融的“共鸣箱”

各族共享的审美与价值。芦笙比响较量的不仅是音量高低,更是芦笙的制作工艺、曲调的丰富层次、演奏者的气魄和团队的协作。当数个芦笙队齐声奏响、声震山谷时,这种磅礴的气势会在所有参与者(无论来自哪个村寨)心中激起共同的自豪感与审美感受。这种强烈的情感体验,超越了语言和地域,强化了“我们都是芦笙文化的传人”的核心身份认同。

民族融合的“独奏”到“合奏”。芦笙虽是苗族的标志性乐器,但在坡会场上,它并非苗族的“独享”。侗族、瑶族、壮族、汉族等各族群众不只是观众,而是积极参与其中,他们或跟随节奏起舞,或为各支队伍呐喊助威。这种深度参与,让坡会从单一民族的节日转变为多民族共享的文化盛会。

非语言艺术的交流与升华。音乐是一门世界性的语言。芦笙浑厚、雄壮的声浪,无需翻译就能直击人心。各民族群众在共同的审美体验中,增进了对苗族文化的尊重与理解。芦笙的曲调、舞步的节奏,成为各民族间最直接、最有效的情感沟通媒介,实现了从“他者文化”到“我们文化”的心理转变。

文化认同与精神共生的“强化剂”

族际共享的文化与平台。以往源于苗族村寨的坡会,如今已演变为“各族人民欢聚一堂,共享民族文化盛宴”的大型节日集会。例如,融水安太镇“十三坡”坡会上,不仅有苗族的芦笙踩堂,还有侗歌、壮族山歌等其他民族的表演内容,形成了多民族文化艺术同台展示、相互欣赏的生动局面。

精神家园的构建与共有。芦笙坡会的演变历程,生动展示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基层实践途径和实践逻辑。在以芦笙柱为中心、坡场为平台的“物质文化空间”中,不同民族通过共同参与节庆活动,苗族芦笙与侗族大歌、瑶族舞蹈等其他民族艺术形式同台绽放,构成了一幅“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灿烂图景,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了解、欣赏和认同,进而实现了从单一民族文化认同到多元民族精神共生的升华。

国家层面的认可与整合。在苗族坡会共同的掌声、欢呼与感动中,“中华民族”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可感知、有温度的命运共同体。这条自下而上、源于文化自觉与情感认同的路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深厚且持久的民间力量。内涵日益丰富的苗族坡会被赋予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时代使命,成为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乡村实践。2006年,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国家级的认定,让苗族坡会从地方性节日上升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财富。

苗族坡会芦笙比响,不只是一场古老的民俗展演,更是一场生动的、充满活力的政治与社会实践。它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将国家层面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宏大叙事,融入普通民众的节庆、情感和日常生活中。它成功地证明: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尊重民族差异、促进共同发展的民间智慧,正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为深厚、最为有效的力量之一。

本文系2025年广西区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黔桂苗族芦笙创演与经济发展探究”(项目编号:S202511546168)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1.广西民族大学;2.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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