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重构群众文化参与
王德香
数字化技术深刻重构了群众文化参与的基本形态,推动参与主体从传统组织化向个体化转变、参与载体从实体空间向虚实融合跃迁、参与机制从单向传播向网络化协同演进。当前,群众文化参与呈现用户生成内容引领创作革新、沉浸式社交化体验升级与全媒体矩阵传播拓展的多元化发展态势。可持续发展需要构建智能化技术支撑、多元协同治理、全民数字素养提升的综合保障体系,以实现群众文化参与的高质量发展。
数字化浪潮正深刻改变着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群众文化参与模式在技术驱动下发生根本性变革,传统以组织为中心、以空间为载体、以单向为主导的参与模式,正朝着以个体为主体、以平台为纽带、以互动为核心的数字化参与模式转型。
这一变革不仅体现在参与方式的技术升级方面,还体现在参与主体地位的重新确立、参与内容的丰富拓展、参与效果的显著提升等方面。《2025抖音非遗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抖音短视频平台非遗相关视频累计播放量达7499亿次,“学习强国”平台用户数量超1亿,充分展现出数字化参与的强大活力。深入研究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模式的变革机制与发展趋势,对推动文化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数字化驱动下群众文化参与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数字化技术深度应用正重新定义群众文化参与基本形态,从参与主体身份重构到载体功能全面跃迁,再到传播机制深层演进构成多维度系统性变革。这种变革绝非技术层面的简单迭代,而是重塑了群众与文化的互动逻辑,重构了二者的互动关系,催生了以个体赋权、虚实融合、网络协同为核心特征的全新参与生态。
从传统组织化向数字赋权个体化的参与主体重塑
数字化技术彻底颠覆传统群众文化参与主体结构,推动参与者从被动接受者向主动创造者转变。传统的群众文化活动主要依托文化馆、社区中心等固定场所,参与者往往只扮演单一接受者角色且缺乏内容生产话语权。随着数字化平台的兴起,个体拥有前所未有的文化表达能力,用户能借助短视频等社交媒体自主创作与传播。例如,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约1400万名网友通过抖音分享非遗体验,抖音平台上覆盖1557项国家级非遗的短视频内容累计播放量达7499亿次,充分印证个体创作者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这种转变不仅体现在创作门槛大幅降低方面,更体现在参与主体多重身份可灵活切换,同一用户能够同时扮演内容创作者、传播者评论者等多重角色。数字化赋能使群众文化参与呈现“去中心化”特征,打破了传统文化生产垄断格局,形成了“人人皆可参与、人人皆能创造”的新型文化生态。
实体空间向虚实融合的参与载体跃迁
数字化浪潮推动群众文化参与载体从单一物理空间全面跃迁至多维度虚实融合平台。传统群众文化活动严重依赖固定场馆设施,且受地理位置、时间安排和容量限制等多重约束,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参与需求。数字化技术构建起跨越时空界限的虚拟参与空间,借助云端平台、移动终端和智能设备实现文化活动的无缝衔接。例如,上海东方社区信息苑通过数字化转型打造沉浸式数字展厅和文旅云配直播间,构建“享文化、趣旅游、观展览、看演出、学本领”的“一站式”服务空间。线上线下一体化参与的生态系统不仅扩展了文化活动覆盖范围,还通过实时互动、个性化推荐和智能匹配等功能提升了参与体验质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沉浸式技术进一步模糊了现实与虚拟边界,为群众提供了身临其境的文化体验。这种载体跃迁实现了文化资源最大化利用和精准化配置,让优质文化内容突破地域限制,实现广泛传播。
单向传播向网络化协同的参与机制演进
数字化技术重新构建了群众文化的传播机制,推动群众文化从传统单向传播模式转变为多元主体协同共创的网络化模式。传统群众文化传播遵循严格的层级结构,信息流动有着明显的“自上而下”特征,群众处于被动接受的末端位置,缺少有效的反馈渠道和互动机制。数字化平台构建了扁平化的网络传播架构,实现了多节点、多路径的信息流动,每位参与者都能成为信息的发起者和传播者。例如,惠州市文化馆的“文惠圈”平台构建了15个文化社群,吸引13.03万人次参与其中,形成了高黏性的文化社群生态。这种网络化协同机制通过算法推荐、社交分享和用户生成内容等方式,形成了动态循环的传播生态。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入进一步提高了内容匹配的精准度,基于用户偏好与行为数据的个性化文化服务精准触达,协同创作、众包生产、集体智慧等新型合作模式持续涌现,群众文化呈现多元共治、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模式的多元化发展路径
在根本性变革推动下,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模式在创作生产、互动体验、传播渠道三大关键维度,呈现多元化发展格局。这些不同的发展路径相互交织、彼此促进,共同推动群众文化参与深度转型,实现从单一化转向多样化、从被动化转向主动化、从局部化转向全域化的全面跃升。
革新用户生成内容引领的创作生产模式
数字化技术催生了以用户为核心的内容生产新生态,彻底改变了传统群众文化创作权力结构和生产流程。传统创作模式高度依赖专业机构资源配置与技术支撑,普通群众往往被排斥在内容生产核心环节之外,只能充当消费者。移动互联网技术普及降低了内容创作的技术门槛,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便携设备为群众提供创作工具,短视频平台、直播应用和音频制作软件等数字化工具广泛应用,使个体创作者能独立完成内容创作全流程操作。这种“去中心化”创作模式激发了群众文化创造方面的潜能,涌现出大量原创性强且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作品。用户生成内容呈现题材多样、形式灵活、风格个性的显著特征,涵盖民俗展示、技艺传承等类型的文化创作。创作者通过数字化平台建立直接面向受众的传播渠道,打破了传统媒体中介限制,进而实现创作价值的有效变现与社会认同的双向获取。
升级沉浸式与社交化并重的互动体验
数字化技术促使群众文化参与从单纯单向观看转变为多维互动,构建了包含感官体验、情感共鸣和社交连接的综合参与模式。虚拟现实技术借助三维建模、空间音效以及触觉反馈等技术手段,为用户打造了身临其境的文化体验环境,突破了传统参与方式在时空维度上的限制。增强现实技术将数字信息与现实场景深度融合,用户可通过移动设备在真实环境中获取丰富的增强型文化信息与沉浸式互动体验,极大提高了群众文化体验的层次性和趣味性。实时直播技术搭建了创作者和观众间即时沟通的桥梁,观众可通过弹幕评论、点赞打赏以及连麦互动等方式深度参与内容创作过程,形成双向互动的文化交流模式。社交化功能的嵌入让文化参与超越个体体验范畴,演变为集体性的社会活动,用户通过分享、转发和协作创作等行为建立基于共同文化兴趣的社群关系。弹幕文化、话题讨论和用户评价等互动机制营造出浓厚的参与氛围,增强群众对文化活动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种沉浸式与社交化相结合的互动模式显著提升了文化参与的黏性和活跃度。
拓展全媒体矩阵驱动的传播渠道
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传播渠道朝着多元化、立体化、精准化态势发展,形成覆盖不同媒介形态且触达多样化受众的全媒体传播矩阵。传统媒体渠道存在单一性与局限性,已无法满足群众文化的多样化传播需求。数字化平台借助技术融合与功能整合,构建了包含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直播等表现形式的综合传播体系。社交媒体平台凭借强大的用户基础与社交属性,成为群众文化传播的重要阵地,用户通过关注、分享、评论等社交行为,实现文化内容“病毒式”传播。短视频平台因快节奏、强视觉冲击力的内容特性,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等传统文化的展示与传承。专业化垂直平台针对特定文化领域提供精准化服务,满足细分受众的专业化需求。跨平台联动机制通过内容同步发布、数据互通共享、用户引流导向等方式,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算法推荐系统依据用户行为数据与偏好特征,实现文化内容的精准推送与个性化分发。这种全媒体矩阵驱动的传播模式不仅扩大了群众文化影响范围,更通过精准化匹配提升了传播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构建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模式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多元化发展路径的成功实践,离不开系统性保障体系的坚实支撑。该体系包含技术基础、制度框架、人才队伍等核心要素协调配置,以此构建保障体系,不仅能解决当前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还能为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而确保变革成果巩固深化与持续优化。
优化智能化基础设施赋能的技术支撑体系
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的深度发展需以完善的技术基础设施为根本支撑,借助系统性的硬件配置和软件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5G网络的大规模部署为高清视频传输、实时互动直播、虚拟现实体验等场景应用提供了低延迟、高带宽的通信保障,让群众能够享受流畅稳定的数字文化服务。一是云计算技术的广泛应用构建了弹性扩展的计算资源池,能满足海量用户并发访问与大规模数据处理需求,确保数字文化平台在高峰时段稳定运行。边缘计算节点战略布局将数据处理能力下沉至用户端,有效降低网络延迟,提升了用户体验的即时性与流畅性。二是人工智能算法深度融入,实现了内容智能推荐、个性化定制、自动化生产等功能,依据用户兴趣偏好、行为习惯、地域特色等维度数据精准匹配,显著提高了文化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大数据分析平台对用户行为轨迹、内容消费偏好、社交网络关系等海量信息深度挖掘,为文化内容精准投放、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发展趋势科学预测提供数据支撑。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保护、创作者收益分配、文化资产确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构建起可信、可溯的数字文化生态环境。
多元协同共治的制度创新与政策保障
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的规范化推进,离不开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多元治理框架构建,依靠制度创新与政策引导实现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协调配置。一是政府部门应制定具有前瞻性的数字文化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为数字化转型提供顶层设计与战略指引。二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数字文化健康发展,在内容审核、版权保护、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法律规范,既能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又能维护用户基本权利。三是监管机制创新需适应数字化发展特点,采用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快速响应的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数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平台运营维护、内容生产扶持提供资金保障。政府要通过专项资金、税收优惠、补贴激励等方式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能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通过公私合作、平台共建、资源共享等模式吸引企业参与数字文化建设。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丰富了治理主体的多样性,文化协会、行业联盟、志愿团体等组织在标准制定、行业自律、公益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民数字素养提升的人才培育与能力建设
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本在于推进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提升全民数字素养,通过系统性教育培训与能力建设构建适应数字时代要求的人力资源体系。构建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是推动数字文化发展的核心要素,高等院校应设置数字文化相关专业,培养既懂文化理论又精通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职业院校应开设实用性强的技能培训课程,为基层文化工作输送技术骨干;在职人员能力提升可通过定期培训、实践锻炼、交流学习等方式实现;文化工作者需掌握数字化工具操作技能、网络传播规律特点、用户需求分析方法以适应技术与用户需求变化。全民数字素养普及教育需为不同年龄层次、文化背景、技能水平群体提供差异化培训服务,借助社区讲座、在线课程、实操演示等形式帮助群众掌握数字化参与基本技能。其中,老年群体数字化适应能力培养十分重要,应针对其学习特点设计简化操作界面、提供耐心指导服务、建立互助学习小组,帮助其跨越“数字鸿沟”;青少年数字创作能力培养应结合其兴趣特点与学习需求,通过创意比赛、技能展示、作品分享等活动激发青少年参与热情,培养其创新与实践能力。
数字化时代,群众文化参与模式的变革与发展属于系统性工程,需做到技术创新和制度保障协同推进、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同等重视。在数字技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群众文化参与将呈现更多元化、个性化及智能化的发展趋向。嘉兴“文化有约”、惠州“文惠圈”这类实践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参考,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重大工程更为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应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创新治理机制等,提升全民数字文化素养,构建更开放包容、协同高效的群众文化参与全新生态,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作者单位:临沂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