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乡野 治理启新篇
张 姝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文旅融合推动乡村治理模式朝着多元协作与文化嵌入的新方向发展。现从治理逻辑、结构机制、文化动能与数字化趋势等维度出发,提出并解析了“三种治理模式”,即一核多元型、空间主导型、文化驱动型,全面探讨其生成逻辑与实践机制。通过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碧山村、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浙江省湖州市安吉余村、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神溪村、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以及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等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揭示文旅融合如何激发村庄内生治理力、重构治理结构与信任体系,并指向一种多元协作、文化共鸣与生态持续并重的基层治理新范式。研究表明,治理模式的演化不再只是制度的排列组合,而是文化、空间、技术与社会关系共同作用下的系统性重塑。
近年来,乡村治理逐渐从“基础设施供给”向“社会结构重塑”与“治理模式优化”转型,治理逻辑呈现复合化、在地化与多元化趋势。基于这一转型背景,文旅融合以其独特的文化渗透力与产业联结性,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实践,成为破解“治理碎片化”与“村庄空心化”的重要突破口。不同于传统的政策主导型乡村治理路径,文旅项目引入了空间重构、文化动员、情感认同以及技术支持等多重因素,使乡村治理不再局限于“管制”或“服务”的功能层面,而是逐步演化为具备系统性与情境感的生活治理体系。
文旅融合与治理逻辑的重构前提
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乡村治理模式经历了从“政府主导”到“村民自治”,再到“多元协同”的发展进程。自提出文旅融合以来,村民自治逐步成为治理主轴,然而在实践中却面临组织薄弱、资源不足和参与动力缺失等现实困境。文旅融合通过引入企业、文化机构、艺术团队和社区组织等多元主体,使原有的治理网络被重组,权力关系更加分散,互动也更加频繁,进而催生出一种文化引领、协作推动的新治理结构。治理目标由基础事务延伸至文化传承、社区构建和身份认同的重塑。例如,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的碧山村是个曾一度衰败的徽派古村落,在“碧山计划”的推动下,引入艺术家群体共同打造的文化空间(如碧山书局和碧山供销社等),重新激活村庄的文化基因。村民也积极加入本土文化治理,参与艺术节策划、游客接待和公共事务讨论,文化成为共同体的纽带,治理也因此不再依赖“发号施令”,而是在文化传递中实现了“润物无声”的重构。
“一核多元”型:多主体协同下的弹性治理模式
治理主体多元化
在文旅融合深入乡村的进程中,乡村治理的权力格局不再单一,而是逐渐发展为一种“多元协作型”的治理结构。文化旅游类项目成为推动乡村治理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协作转型的重要契机,企业、外部文化团队、地方政府、村委会和普通村民在文旅项目中协同治理。这种结构不是线性的政策下放式的指导,而是嵌套式的结构转移,即村集体作为土地与资源的代表,依然处于核心位置,承担监管与协调功能;企业负责项目的运作效率与品牌传播能力;外来文化团队提供内容创意和空间转化的能量;村民在体验式劳动和文化参与中获得收入,予以游客情感回馈。这种协作机制的出现,使原本行政色彩浓厚的治理体系逐步松动,变得更为开放和弹性。
制度机制上的“弹性嵌套”与治理的制度创新
治理主体的多样化,要求制度机制更具弹性。文旅项目探索出的“弹性嵌套”模式,借助灵活的制度单元实现结构承接与功能调节,正符合这一要求。所谓“弹性嵌套”,意味着乡村治理不再依赖固定的行政层级或法律条文,而是依据项目实际运行逻辑,构建灵活可变的制度体系。例如,“项目理事会”“村民议事厅”和“村庄发展公约”等基层制度的创新,正在文旅融合实践中广泛涌现。一方面回应了文化和旅游项目以内容为核心、以体验为媒介的特殊性,要求制度具备灵活适应的能力;另一方面使治理结构更具包容性和透明度。村民参与项目发展,议事、监督并提出建议,从而提升整体治理的民主性。
组织再造与信任重建:协作型治理的社会基础
文旅项目的进场推动外来企业、专业文化团队与村委会形成多元协作关系,要想构建高效协作机制,关键在于构建信任基础、明确权责边界、制定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协同治理。进场的文旅项目通常自带资本且工作效率良好,而村民对其规定是否接受,先得建立起相互间的信任。例如,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下党乡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机制,将文旅开发与本地组织系统结合,公司负责整体设计和品牌推广;合作社掌控资源分配和服务协调;农户则以参与经营与土地流转等形式融入产业链。这种三方协作机制以合同与制度作为治理保障,同时依托本地村委与传统社会关系网络构建信任基础,推动制度有效落地。
“空间主导”型:空间驱动的治理场域转化模式
从景区开发到生活治理嵌入
传统乡村文旅开发模式多将乡村景色作为观光消费对象,旅游空间与村民生活割裂。当前,文旅融合实践则推动风景与文化融入乡村日常生活,从“修景点”转向“建家园”,使旅游空间成为村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一些由艺术团队、社会组织和文化企业主导营建的空间载体,如乡村书局、手工艺馆、主题市集或社区食堂等,不仅重塑了乡村物理空间的形态,更生成了一种村民“可参与、可共建、可建议”的社会场所。这些文化空间正从游客拍照打卡的“背景板”转向村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载体,逐步承载村民议事、公共协商、文化表达、经济赋能等多重功能,成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与文化活态传承的重要平台。在这里,村民可以就节庆活动提出建议,可以对公共空间命名,可以围绕产业运营表达诉求。这些新制度推动治理方式从制度驱动走向文化参与。这种场所转化使治理本身有了地方特色,乡村旅游的原真性和体验性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
治理场景的可视化与情感嵌入机制
现代乡村治理不能只依靠制度管理,还要激发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使其在参与过程中形成对乡村事务的价值认同与情感归属。文旅项目中的艺术展、节庆活动和民俗体验等,通过这些“看得见、能参与”的场景,让村民在情感上融入乡村治理,在行动中参与公共事务。浙江省湖州市安吉余村“未来乡村”建设不仅是技术与生态的实验场,更是空间治理的深度表达,当地通过打造“生态美学展演空间”“共创市集”等文化场所,将村民日常生活和公共表达串联起来。例如,在“绿色生活节”中,村民参与策划和表演,在劳动和创作中增强社区凝聚力;在生态艺术展中,村民的农具和老物件成为展品,象征着它们被重新定位。这样的空间安排提升了村民的情感认同,也让治理过程可被“看见”和被“体验”。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神溪村的治理实践,为北方古村的“文化空间驱动治理”提供了典型样本。作为浑源县最古老的村落之一,神溪村依托神溪湿地公园、律吕神祠、明清古民居等文旅资源,将生态景观与文化遗产转化为治理载体。例如,村内恢复重建的凤山书院(明代始建,2022年复建)以“三进院落+文化讲堂”的空间格局被重构为村民参与公共议事的文化空间。通过“村委会牵头+乡贤协助”的组织机制,每月在此举办的“湿地保护论坛”吸引村民、游客共同探讨生态治理,传统书院的“讲学”功能被创造性转化为现代协商平台。同时,国家级文保单位律吕神祠内的元代壁画《行云布雨图》被开发为“节气文化展”素材,村民通过担任讲解员、参与壁画修复,深度介入文化遗产保护治理。夏季“荷塘月夜”景观与非遗神溪铸钟技艺结合,形成“赏荷―听钟―议村事”的治理场景,游客在体验民俗的同时,村民通过流动摊位收集反馈、在古戏台开展民主评议,使旅游空间成为“治理可见”的情感联结场域。
“空间转型”中的权力再配置与制度容纳性
文旅进村实践中,空间怎么用、由谁管以及谁来管,这些看似小事,实则关乎村里政策的执行效能。空间变化的背后,实质上是权力关系的重新划分,也是治理结构能否平衡的关键所在。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的余村实践中,尽管“未来乡村”营造理念得到高度赞誉,但项目早期经历了文化资本与村民话语权之间激烈的冲突。一方面,外来艺术团队引入先进设计理念与创新管理模式;另一方面,本地村民的公共空间管理权和文化内容表达权常感到“被代表”甚至“被剥夺”。对此,既要直面这种冲突,不能回避,也需要包容沟通。例如,通过共议机制、村民投票和空间使用轮值等方式,保障多方参与权,实现空间治理的“制度容纳性”。
“文化驱动”型:治理认同的生成机制与文化逻辑嵌入
治理认同的构建路径:从利益交换到文化共鸣
在传统乡村治理语境下,推动公共事务的动力来自资源投入与利益分配,“谁能给我带来实惠”是村民态度的直接体现。文旅融合后乡村治理的参与逻辑,正从单纯的收益导向转变为情感归属和文化价值的共建。文旅项目驱动乡村治理转型的过程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初期,项目以经济利益为直接诱因吸引村民参与修路、建民宿、办节庆和搞演艺,使村民看得见、摸得着收益。随着村民经济条件改善与文化教育水平提升,文化逐渐从“被消费的对象”,转向“村民共同参与、演绎和叙述的日常组成部分”,参与方式也从收益导向转为家乡价值建设。对家乡的文化认同取代利益导向,成为维系乡村治理稳定的新轴心。文化驱动型治理之所以具有可能性,就在于它建构了一种“共情式的社会联系”,让村民在参与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并认同公共事务的合理性。
“民俗―记忆―治理话语权”的再分配
乡土味儿和地方记忆曾长期被遗忘在乡村治理之外,被视作难以量化的文化“边角料”。但在文旅融合中,它们不再被忽视,而是转化为可参与和输出的治理资源。当村民以讲述族谱、传说或地名由来介入公共事务时,实际上是在用本地经验重塑话语权与规则结构。因此,乡村治理从冷冰冰的制度安排,走向情感牵引与文化认同的共建过程。例如,在贵州丹寨的“苗文化+扶贫”文旅项目中,当地村民以非遗传承人、传统节庆组织者和文化讲解员等身份,参与治理内容的构成。苗族的服饰、银饰锻造技艺以及祭祀舞蹈成为与外界互动的桥梁,村庄内部达成共识,使文化不再是商品,而是治理的支撑。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神溪村的“耍故事”表演与传统庙会(农历五月初一)则展现了民俗如何激活治理参与。作为省级非遗表演“耍故事”,以历史典故为脚本(如“恒山传奇”“神溪泉传说”),村民自导自演并融入乡村治理议题。2024年,神溪村村民在表演中加入“湿地保护人人有责”的剧情,使文化展演成为生态治理的柔性宣传载体。庙会期间,村民通过“神祠祈福―书院议事―荷塘签约”的流程,将传统节庆转化为治理仪式,如在律吕神祠举行的“生态公约宣誓”、于凤山书院签订的“民宿经营规范”,使文化认同与制度约束深度融合。更具特色的是,村内牛氏家族传承的铸钟技艺被赋予新功能,如每当村集体决策重大事务(如旅游设施建设),会邀请村民参与“铸钟议事”――以铸铁钟声为号召集会议,钟体铭文刻写决议内容,使非遗技艺成为治理合法性的文化象征。这种“用文化讲故事,以故事载治理”的模式,让村民从“文化消费者”转变为“治理叙事者”,重构了乡村治理的话语体系。
“当地文化再造”对基层治理合法性的重塑作用
在政策推力逐渐减弱以及资源红利日益稀薄的背景下,乡村治理更需来自文化意义上的自我认同。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的文旅融合当地文化再造实践生动地证明文化认同推动乡村治理的可行性。过去,丹寨县因贫困问题面临治理“失效”,其原因在于村民对制度与干部的不信任,公共事务推进阻力大。近年来,随着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与地方政府合作的“丹寨文旅扶贫项目”落地,丹寨县出现转折。该项目以苗族文化为核心资源,打造了“丹寨万达小镇”文化旅游地标,并通过非遗工坊重构社区议事空间、节庆活动重构村民参与机制,将文化实践转化为治理载体。这种以“文化为脉络”的治理结构重构,使村民从“旁观者”变为“责任共担者”,其合法性源于文化认同生成的“我们在其中”的共同体意识,形成了比传统行政手段更持久、比利益回馈更稳定的内生治理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从单点治理到生态系统治理的演化模式
从项目制治理向系统治理的过渡
在文旅融合引导下,乡村治理模式成为一个多维交错且要素协同的复合系统。“一核多元”“空间主导”“文化驱动”的模式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在同一治理系统中相互作用、彼此互联。“一核多元”提供治理的结构基础,确保多方参与;“空间主导”激活了治理的具体场所,使主导人联系关系具象化;而“文化驱动”则在价值层面提供了认同机制和精神需求。三者的协同,构成了乡村治理从“项目制”,即短期目标驱动的操作型管理,向“系统治理”,即目标持续、结构复杂且反馈机制强的治理方式的自然过渡。这种治理系统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通过机制耦合,实现对乡村复杂社会结构的适应与动态调整。
数字平台与治理智能化演进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系统治理,需借助技术的力量,提升治理的实时响应能力与系统整合水平。在这方面,“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数字平台作为乡村治理智能化的基础设施,让治理流程的运作更加方便快捷。各地通过智慧文旅平台、村落大数据系统和公共服务数字终端等技术手段,有效连接政府、企业与村民,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例如,游客画像分析为旅游运营提供精准决策,帮助村集体预判旅游产业走势,优化土地使用以及提供基础设施配比建议。而“数字议事”和“在线协商”等功能的运用,降低了村民参与治理的门槛,让治理不再是“开会”和“宣讲”,让系统治理具备了动态适应能力。
生态治理视角下的可持续治理机制设计
一个成熟的乡村治理系统,要解决“如何持续治理”的问题。生态治理是涵盖绿色、文化和经济三位一体的系统性思维。生态治理要求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资源承载、文化承续与经济循环的平衡。例如,对游客容量的实时调控,决定了当地人的生活质量,也是对本地生态环境的切实保护;文化产品的内容开发,既驱动经济发展,也是文化再造;村民的参与机制,更是维系整个生态运行的社会基石。例如,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古镇依托“数字景区”平台进行游客管理,通过村民参与“文化社群”运营,同时以企业为桥梁统一管理商业运营,实现从资源流转到价值生成的闭环治理。这种可持续治理机制,不仅提升了文旅项目的盈利能力,也实现了文化保育、居民安居和环境友好的多重目标,推动乡村治理持续性自我更新,稳步发展。
当文化不再被动展示,而是成为组织社区、调和利益和重塑关系的力量;当空间不再是观光消费的舞台,而是村民议事和日常协商的真实生活;当技术不再只是治理工具,而是成为信息联通和共识生成的媒介,乡村治理便获得了超越传统模式的全新形态。真正的创新,不在于更精巧的制度设计,而在于对人、物、景、情、权的关系重构。文旅融合只是起点,乡村治理的方向不能止于此。面向未来,乡村治理需要构建能够容纳差异、回应变动以及保持成长的治理生态,而非一次性方案或外部剧本。
(作者单位: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