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强市 非遗续航
吴玲
现以连云港市现存非遗为研究对象,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与多元价值,同时结合当地文旅特色,为非遗保护与利用提出可行性建议,助推文化强市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利用有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以及推动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当前,各地提出建设文化强市发展战略,并根据地方非遗特点对其进行挖掘利用,积累了各具特色的城市发展经验。
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况、特征与多元价值
历史概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指在某地世代相传并被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具有活态、地方性和民俗性的特征。由于非遗的独特性与其起源语境、文化积淀密不可分,不同地域的地理气候塑造了差异化的社会生活形态,而多样的日常实践又催生了各具特质的艺术表达形式,使非遗呈现出鲜明的地域辨识度。
连云港市古称“海州”,现为江苏省辖地级市,位于中国沿海中部,其建制可追溯至秦时所置朐县。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强支点城市、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城市,连云港承载着《镜花缘》《西游记》的文化起源基因。在文旅产业指数实验室发布的“2022年省级地区非遗产业影响力排名”中,江苏省位列全国第四,连云港丰富的非遗资源正是这一排名的重要支撑。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连云港已形成层级完整的非遗保护体系:国家级非遗6项(包括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徐福传说、东海孝妇传说、淮盐制作技艺、东海水晶雕刻)、省级非遗33项(包括童子戏、工锣鼓、汤沟酒酿造技艺、竹马、苏北大鼓、酿醋技艺、花果山传说等)、市级非遗183项(包括海州方言、刘三姐赶会、大伊山传说、徐氏麻痹症外敷疗法、朐海菜制作技艺等)、县(区)级非遗220项。这些非遗资源以山海丝路文化、西游文化、岩画文化、淮盐文化、徐福文化为核心主题,尽显地域文化底蕴与资源富集特质。
呈现特征
1.内容体系健全
从宏观纵向角度看,连云港非遗已构建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其中市级及以上非遗(2006―2021年)达222项。从微观横向角度看,连云港非遗名录涵盖领域多且广,既包含编制、纺织、制陶、雕刻等传统工艺技术与工艺品创作,又囊括音乐、舞蹈、戏剧等兼具艺术性、思想性与观赏性的民间艺术形式,全面覆盖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美术、民间文学、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曲艺、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音乐十个门类。
2.生活实用性强
基于连云港市级及以上非遗的申报数量与种类分布,经数据分析发现,传统技艺类、传统医药类、传统美术类项目占比分别为28.4%、15%和14%,合计达57.4%,占非遗申报总数的一半以上。这一分布特征表明,连云港非遗内容具有鲜明的实用性导向,多数项目与民众谋生实践密切相关。其中,传统医药类非遗堪称当地特色文化标识――截至2022年,我国国家级传统医药类非遗数量仅23项,在十个类别中数量最少,仅占全国3610项国家级非遗子项目的0.6%,而连云港非遗中传统医药类的占比显著高于这一全国均值。与此同时,传统音乐类、传统戏剧类、传统舞蹈类占比较低,分别为2.7%、2.7%和4.1%,合计仅9.5%,不足非遗申报总数的十分之一,反映出当地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专门用于陶冶情操的精神性非遗创造相对薄弱。
3.海洋地域特色
背山面海、河网环绕的地理格局与物产特征禀赋,孕育出连云港三类极具海洋特质的非遗项目,集中彰显了地域文化与海洋生态的深度交融。一是当地居民依托沿海资源就地取材形成的海洋产品加工技艺,如“海州中药炮制技艺”所用的中药蛤粉、“淮盐制作技艺”的原料海盐、“紫菜制作技艺”的加工对象紫菜等,皆源于海洋馈赠;二是伴随海洋渔业发展而生的行业技艺与功用性民间文学,如“传统木船制作技艺”“渔业生产谚语”;三是当地居民基于海洋与河湖物产衍生的高阶艺术创造与文学想象,如“赣榆蚌舞”以肢体模仿河蚌形态、“贝贴画(含螺钿画)”巧用贝壳肌理进行艺术创作,尽显海洋文化的审美张力。
4.多元文化互动
一座承载群体文化记忆的城市,往往通过独特的文化标识塑造着地域集体个性。连云港非遗便鲜明呈现出多元文化互动交融的特质。以《镜花缘》传说为例,该非遗源自李汝珍的同名小说,主要包括小说成书前后在古海州地区流传的、与作者生平及创作相关的地方民风民俗系列民间故事。最初,这些传说仅在古海州及云台山周边传播,后随小说影响力的持续扩大,逐步辐射至徐州、淮安、盐城等邻近区域,乃至走向全国、远播海外。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跨地域传播过程中,不同主体的二次创作不断为这一非遗注入鲜活的生活元素。
多元价值
基于上述鲜明特质,连云港非遗在新时代仍然具有多元价值。
其一,历史研究价值。海州区文化馆收录的非遗“沈云沛故事”,为研究海州地区乃至苏北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兴起与演进提供了鲜活史料;“扎染技艺”“金银细工制作技艺”等传统工艺,可佐证近代连云港手工业的发展脉络;“传统农具制作与修复技艺”折射出当地农业生产方式的历史变迁;而“传统木船制作技艺”为考察中国近代沿海地区海上交通工具的迭代升级提供了实物与技艺参照。
其二,文学艺术价值。传统音乐非遗“古琴艺术”是连云港市第七批非遗代表性项目,记录了历史上海州地区百姓陶冶身心的艺术实践;非遗“开山岛传说”源于黄海孤岛的真实与想象,衍生出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丰富了居民的精神世界,更赋予非遗文化独特的海洋神话魅力。
其三,社会教化价值。《云台导游诗钞》所载的非遗“苏文顶的传说”提及:“苏文顶在沃壤山峰之西,其山高出示表,上有营垒、马道、烟墩,遗址犹存,相传高丽盖苏文据此以守。”该传说依托连云港云山街道李庄村推磨顶东的云山最高峰,通过历史叙事弘扬了家国情怀与抗争精神,发挥着潜移默化的社会教化作用。
其四,经济实用价值。以“吴氏河烙火针”为代表的传统医药非遗,兼具中医文化传承与医疗保健实用功能;“易筋针针灸疗法”经文化产业公司市场化运作,实现了非遗资源向生产力的转化。此外,当地通过生产性保护模式,打造了以东海水晶雕刻、云雾茶制作等传统技艺,以及塔山柳编、连云港贝雕等为核心的地方特色品牌,为乡村振兴增添了文化助力。
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经验与不足
针对非遗保护利用工作,连云港从法律保障、政府统筹、空间保护、日常传承四大维度全方位发力,构建起“静态空间保护”与“活态时间传承”相统一的实践体系,为非遗保护提供了诸多经验,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保护利用的经验
1.出台法律管理规定
从法律保障看,当地出台了《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为非遗调查、认定、保存、传承、传播、利用等全流程活动提供明确法律依据。此外,还创新制定《连云港市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办法》《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后者成为江苏省首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领域的政府规章。
2.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从政府统筹看,连云港推出了针对非遗管理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责任,强调统筹协调,提高了非遗保护的行政效率。具体来看,非遗的日常工作由文旅部门承担;非遗教研由教育部门负责,由其将本地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列入院校课本教材,通过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相关的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的管理工作则由住建部门负责指导;非遗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加强。2023年,连云港联合多部门启动“市级非遗工坊”建设工作,成为江苏省设区市中首家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
3.设立非遗展示场所
从空间保护看,当地为非遗保护建设了相匹配的展示场所和综合运营中心。一是划定物理边界,加强区域整体保护,优选传统文化历史积淀深厚的非遗项目集中点进行重点保护,如海州古城、连云港老街、花果山、秦山岛、二郎神文化公园等区域。二是强化视觉推广,分级推动非遗传承,在市区建设“综合性非遗展示场所”,在乡镇设立“非遗综合性传习中心”,在村社设立“非遗传习所、传习户”。
4.定期举办演出培训
从日常传承看,一是确立非遗保护利用纪念日常态机制,强化对非遗传承的重视。借鉴全国“文化遗产日”经验,当地将每年6月份第二周设定为连云港市“非遗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二月初二设定为连云港市“非遗月”,期间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固定的非遗纪念活动。二是围绕非遗保护利用举办轮动展演活动,扩大非遗的传播影响力。例如,为弘扬古琴艺术,当地开设古琴非遗传承班,面向全市青少年与成人免费公益教学,已产生广泛的社会反响。
尚待解决的问题
1.非遗保护传承利用缺乏联动
在传承效果方面,当地非遗资源的调查、项目记录、数据开放、状况评估等大数据工作及统筹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各类非遗传承则由相应专业协会协助推进,如“古琴艺术”由古琴学会负责、“篆刻艺术”归属书法协会。然而,非遗利用多依赖传承人单枪匹马推进,难以实现非遗价值最大化。核心症结在于,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全链条尚未建立统一的联动管理体系,最终导致“保护有余、传承有限、利用不足”的失衡局面。
2.非遗传承主体与社会力量薄弱
在传承主体方面,非遗保护利用的力量配置存在明显失衡。一是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事业的广度不足。政策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将非遗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承担。但这一模式也使非遗事业长期陷入“输血有余、造血不足”的困境,非遗企业过度依赖政府资金扶持,群众消费需靠政府引导,市场发展依赖政府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遗事业的自主壮大。二是社会力量的发展意愿不强。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目标、具备规模效应的非遗企业较少。尽管政府通过授予“创意基地”等荣誉称号激励创新,但多数市场主体仍将自身定位为“小作坊”,缺乏打造“大产业”的意识。
3.非遗内涵挖掘与时代创新不足
在传承对象方面,非遗内涵挖掘与时代创新存在明显短板。当地虽坚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方针,但在实践中过度强调非遗的原真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对蕴含深刻思想性、浓厚哲学意味及强烈情感价值的精神性非遗项目,挖掘力度明显不足。同时,已开发的非遗项目多局限于“忠、孝、节、义”的传统道德宣传范畴,与当下多元的社会现象脱节。这一问题既反映出对此类精神性非遗资源的挖掘不够充分,也凸显出当地非遗内涵开发在时代性与创新性上的欠缺。
4.非遗保护利用与科技转化不强
在传承方式方面,科技手段的应用不足,导致非遗保护利用还处于半自然状态。一是传承人“一人一次”的现场演绎模式具有重复性,不仅受众规模有限,还无法突破时空限制实现广泛传播。二是传统技艺类、民间文学类等非遗项目具有特殊性,多依赖口耳相传或成品展示,其创作过程中的画面感、关键环节的精彩细节难以完整呈现,导致消费者的体验感、互动感不足。究其原因,与物质文化遗产凝固性、永久性特征不同,非遗具有流动性、活态化、易消逝的属性,且对传承人的人身依附性极强;同时,暴雨、台风等不可抗力还可能对纸质文献、展示场馆等非遗储备介质及表演场地、形式造成破坏。而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恰好为新时代非遗保护利用提质增效、降低损耗提供了新的契机。
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
一个文化强市的未来,既需高精尖的科技发展赋能,也离不开深厚久远的文化遗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曾对非遗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不仅要在物质形式上传承好,更要在心里传承好”,强调要扎实做好非遗的系统性保护工作。这一“系统性保护”要求,对非遗保护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连云港非遗现状,当地可从以下四方面加强非遗保护利用。
强化系统保护,完善法律体系
强化系统性保护,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提升非遗保护利用的保障效能。连云港要从建设文化强市的高度落实非遗系统性保护要求,既要出台配套非地方性规章制度,为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等各项工作提供支持,也要保证严格执法监督,及时、高效查处非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问责机制,增强法律震慑力。
扩大传承主体,倡导合力参与
扩大非遗传承主体范围,凝聚多方参与力量,加大非遗保护利用的宣传力度。人才是非遗传承的核心根基,需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对各级传承人实行规范的认证评估与动态管理,并通过培训、进修、“传帮带”、研讨交流等举措,为非遗人才培养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文化强市建设离不开文化共建共治共享,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学校、企业、消费者、社会力量等各类主体应形成合力。尤其要吸引青年群体参与传承接力,其文化消费预期高,对非遗的态度已从最初的不关注、猎奇转变为热爱,因此,需充分借助其在全媒体领域的传播优势,扩大非遗影响力。
推动非遗落地,加快教育开发
推动非遗落地,加快教育开发,提升非遗保护利用的人文温度。一方面,将非遗与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现实需求相结合,推动非遗落地落实、融入生产生活场景。另一方面,建立非遗常态活用机制,依托连云港非遗的海洋特色与医药产业优势,开发特色品牌教育基地及地方乡土教材,如打造“港城非遗与中医文化”“非遗里的港城渔业变迁”等教学内容,充分发挥非遗在完善社会治理、弘扬传统文化中的作用。文化的生命力在于持久传承,既要挖掘非遗活态文化教化人心的时代内涵,也要对其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部分进行创造性转化。
创新展示方式,实现数字化转型
创新非遗展示方式,推动数字转型,增强非遗保护利用的技术支撑力。随着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入全媒体领域,非遗保护利用应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录制、保存等功能,融合“线上+线下”双线模式及发挥“互联网+”的多节点扩散效应,扩大消费者参与规模,凸显非遗地方性优势。同时,运用全息影像、虚拟现实技术,实现非遗演示的全过程互动参与,增强现场体验感,将人的创造力与技术生产力汇聚于非遗保护利用工作中,更好地落实文化惠民共享战略。
(作者单位: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