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杂志

智融视听 破局前行

时间:2026-09-02 10:46:14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文字:蒋博雅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视听产业正经历从内容生产到消费模式的系统性变革。在文化科技融合的时代背景下,网络视听产业迎来生产效能升级、内容形态创新、商业版图拓展等多重发展机遇,但也面临技术短板引发的内容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安全与用户隐私泄露、相关政策法规供给滞后等多重现实挑战。现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与网络视听产业的融合发展现状,深入剖析其在内容生产、用户体验等方面的影响,探讨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思路。

  近年来,以生成式人工智能(GAI)为代表的技术浪潮正深刻重构网络视听产业的生态格局。受这一技术革命影响,传统视听内容的生产逻辑、分发机制与消费模式均面临根本性变革,并促进技术与产业融合业态的发展。英国研究机构Omdia调查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市场规模达146亿美元,行业保持高速扩张态势,其中文本生成应用与图像视频生成应用贡献突出,展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网络视听领域的发展潜力。

  机遇往往与挑战并存,在欣喜于诸多成果之际,也应敏锐识别技术赋能带来的多重挑战。AI生成内容引发的版权争议、技术局限性导致的内容失真、产业转型期的监管滞后以及人机协同中的主体迷失等问题如“悬顶之剑”,敦促各界谨慎识变并主动求变。

  因此,本文结合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进展、产业实践与发展挑战展开深入探讨,为网络视听产业智能化转型提供思路。

生成式人工智能驱动的网络视听产业新趋势

  从机械复制时代伊始,新的媒介技术的兴起、迭变与更新深刻影响文化产业的生产、传播与消费过程,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视听领域,5G、GAI、8K超高清、VR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网络视听产业的衍生与发展,并在媒介与人的交互中逐渐形成“无视听、不网络”的大视听格局。换言之,网络视听产业的形成既是技术发展的结果,也是技术发展的场域,承载着大众媒介化生活中的视听行为。其中,作为网络视听领域发展的新质生产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凭借强渗透、深赋能、高潜力的特点,正推动网络视听产业转型升级。这一过程呈现以下三种趋势。

融合化

  为实现从传统视听走向大视听的融合格局,突破融合媒介界限、拓宽视听边界是必然路径。具体而言,以生成式人工智能驱动的融合化可细分为媒介融合、平台整合与场景聚合三重路径。

  媒介融合的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技术融合和传媒行业内部跨领域的业态整合,本质是实现“1+1>2”的媒介效果。从技术融合维度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深度融合,并广泛应用于相关领域;从传媒行业内部跨领域的业态整合维度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促进电视与网络联动纵深发展,让视听内容能够自由流动于电视与互联网场域,实现大小屏联动效应。

  在网络视听平台型媒体构筑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整合了信息与功能。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认为,数字化为存在和活动于现实社会的人提供信息传播和交流的平台,而这个平台是近乎真实的虚拟空间。一方面,国内头部互联网公司致力于自研模型并开发应用端平台,不断整合并拓展文生文、文生图、文生视频、图生图等多元功能;另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有效接入视听媒体平台,通过算法设计与数据调试,建立内容创制或分发工作流,实现视听内容的“程序化生产”。

  场景聚合是指在同一时空场域聚合不同的场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人机交互中了解受众在特定时间、地点、情绪中的需求,并为用户提供适配场景的内容,达到共时性的场景化传播。例如,在《我是歌手》节目播出时,芒果TV推出“云导播”功能,赋予观众自选视角、一屏多景的权利,实现多元场景聚合。

互动化

  现阶段,Web2.0发展趋于成熟,Web3.0时代正加速到来。未来的网络世界是“去中心化”的世界,用户与媒介间的交互将承担用户获取信息、发表观点、储存信息的全部功能。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网络视听产业,这种强交互性已现雏形。例如,在数字人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从语义与情感两个层面,在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向其输出视听内容,实现人机深度交互。

平权化

  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兼具易用性与可触达性的生产工具,大幅降低网络视听内容的生成门槛,推动传播权力下沉。在技术与产业互动的过程中,用户主体性不断被强调。用户从视听内容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内容创作者与内容筛选者,传播者与受众间的互动使二者的关系更加融洽,网络视听的“去中心化”叙事在其间产生重要影响。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网络视听产业的核心领域

  在技术基础设施逐步搭建且完善的背景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已成为网络视听领域的“核心基座”,为网络视听产业链的各环节输送新动能,不断深化网络视听产业内容生产、渠道分发、体验消费的技术应用实践。

创新内容生产,以AIGC驱动创意革新

  网络视听产业具有“内容为王”的显著特征,内容数量、质量与其消费频率对整体产业效能具有显著影响。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正逐渐渗透网络视听内容的生产范式与创意流程,充分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网络视听内容需求。

  在剧本创作环节,自然语言处理模型通过分析海量爆款剧集的叙事结构,可自动生成符合市场偏好的故事框架。以爱奇艺“剧本工坊”为例,该系统能在30分钟内完成百万字小说的情节提炼,并输出包含角色设定、矛盾冲突、情感脉络等七大维度的智能评估报告,大幅提升剧本开发效率。在拍摄制作阶段,AI可深度赋能智能调度、虚拟拍摄等影视制作流程,促进视听内容的精品化发展。在后期阶段,AI在素材管理、剪辑、特效制作、翻译校对等领域均展现出强大应用潜力。例如,在湖南卫视《歌手·当打之年》录制过程中,节目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内容素材实施标签化表情分类,依托AI完成部分视频粗剪工作,极大提升了节目组素材选取和后期剪辑的工作效率。

  人工智能背后的数据、算力、框架支持与技术迭代为网络视听内容的生成质量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人工智能在人机协同中能够辅助人类进行认知、决策与创作行为,优化内容呈现质量。人工智能技术正重塑内容生产的质量基准线,推动网络视听产品向高质量、精品化方向发展。

重构内容分发,以算法优化传播逻辑

  相较影视、游戏、文旅内容,网络视听产业分发门槛更低,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即可完成多数内容的传播与消费,因此该产业也拥有较高的用户触达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10.91亿人,网民使用率达98.4%。基于如此大基数的网络视听观众与其与时俱进的观看习惯,人工智能技术为网络视听内容的分发与传播提供新的逻辑路径。

  在内容分发环节,AI技术主要应用于精准推送、智能译制和版权管理三大领域。基于深度学习的推荐算法通过用户行为分析,能够实现内容与受众的精准匹配。在营销场景中,AI系统已形成“投放前素材生成与用户标签化—投放中预算分配与活动创建—投放后效果复盘与洞察分析”的全流程智能投放闭环。

  在全球化分发场景中,AI驱动的智能译制系统突破语言文化壁垒,大幅提升中国视听产品的国际传播力。马栏山音视频实验室集成先进算法模块,推出AI译制技术产品,助力中国网络视听产品走向世界各地。

  版权管理是AI赋能的另一重要场景。例如,在微短剧领域,AI辅助的版权识别系统可通过内容指纹比对,快速发现侵权内容。然而,随着AI生成内容的普及,版权确权也面临新挑战。针对现状,相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关于强化微短剧领域“通知—删除”规则的工作指南》等文件,期望构建适应AI时代的内容保护机制。但在当前实践中仍存在权属判定模糊、侵权形式复杂化等问题,亟待后续妥善解决。

增强用户体验,借智能实现交互升级

  技术的融合发展为网络视听内容的呈现形式带来更多创新可能。在创作赋权方面,AI图文成片、AI剪辑、AI字幕等技术工具降低用户创作门槛,推动网络视听产业从传统由电视台、平台、民营制作公司进行内容创作的PGC模式向用户进行内容创作的UGC模式及PUGC模式转变。在交互体验方面,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在网络视听领域的广泛应用催生出新型内容形式(如互动剧),为用户带来全新的视听体验。2025年,主流平台的互动剧占比为18%,用户平均单集决策次数达7.2次,创造了“千人千面”的叙事体验。这种交互形式使用户从被动观众转变为内容创作的参与者,极大增强了用户的沉浸感与参与感。同时,个性化推荐、智能交互等功能的完善,使用户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与消费内容,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革新商业模式,以技术拓展产业空间

  技术与产业的关系本质上是双向互动的共生关系。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开辟网络视听产业的新增长曲线。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动态分账”体系成为趋势。平台通过用户画像与观看行为数据,实现个性化的内容定价策略。在微短剧领域,AI驱动的“快速试错—数据反馈—迭代优化”创作模式使中小制作团队共享数字技术普惠赋能红利,打造达到专业机构制作水准的优质视听作品。此外,AI技术促进网络视听内容与电商、教育、品牌营销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拓展产业边界。

网络视听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发展的挑战​

技术层面的挑战​

  其一,人工智能技术存在固有局限性。AI技术在网络视听应用中存在明显的能力瓶颈,严重制约用户体验与内容质量。在视频生成领域,人物表情僵硬、口型与台词错位、动态画面连贯性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例如,由快手可灵AI、星芒短剧联合推出的全球首部AI单元故事集《新世界加载中》,播出后不少观众反馈剧集存在角色面部特征前后不一致、面部细节失真等问题,同一人物在不同镜头下样貌出现偏差,大幅提升观众识别角色的难度,同时单个镜头时长较短造成画面切换频繁,严重影响观众的观看体验。

  其二,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网络视听产业涉及大量的数据传输和处理,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篡改与滥用。此外,网络攻击者可能针对网络视听产业的服务器、网站等基础设施进行攻击,导致服务中断或用户数据被窃取,造成网络安全问题。在平台场景中,内容个性化推荐功能需要收集和分析用户观看历史、互动行为、位置信息等敏感数据,存在过度收集与滥用隐患。

内容层面的挑战​

  在人工智能被广泛使用于内容创作的背景下,针对AI“复制论”还是“创作论”的争论从未休止,其生成内容也深受套路化、浅表化、荒谬化的诟病影响,引发观众审美异化。生成式人工智能基于海量数据训练的模型,倾向重复固有模式,难以实现真正的艺术突破。然而,从人机交互维度看,当AI从辅助工具转变为内容创作主体时,人类创作者的艺术表达可能被技术逻辑裹挟,不仅影响单部作品质量,还可能削弱整个产业的创新活力与文化多样性,因此网络视听产业需时刻警惕“重技术、轻内容”引发的内容“空心化”倾向。

产业层面的挑战​

  产业的发展既依赖公平开发的产业框架,又依赖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

  从前者看,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新兴技术要素,其对网络视听产业造成严重冲击,迫使其进行转型。以影视产业为例,在人才结构方面,基础剪辑、特效岗位需求锐减,而AI训练师、提示词工程师等新职位供给不足。在生产关系方面,新技术深刻重构产业分工。头部平台自建AI中台形成技术壁垒,个人创作者也能参与内容生产,这使得中小制作团队的生存空间受到双重挤压。同时,结构性变革要求传统视听企业重新定位角色、明确价值,否则将面临边缘化风险。

  从后者看,网络视听产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亟须进行创新与完善。目前,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视听产业中的应用,如AIGC内容的版权认定、内容监管、数据安全保护等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标准,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监管真空和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产业健康发展。以版权认定为例,AI的“黑箱”暗含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其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成为谜团。从AI运行机制角度看,在训练数据端,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作为训练素材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输出内容端,当AI基于多位艺术家风格生成混合作品时,其版权归属同样难以确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面临确权困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李志峰通过案例分析指出,AI生成内容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框架下难以获得明确权属认定。随着中国版权协会微短剧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强化微短剧领域“通知—删除”规则的工作指南》,行业试图建立适应AI时代的版权治理框架,但系统解决方案仍需从立法层面突破。

  “媒介一经出现,就介入一切重大的社会变革。”网络视听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正推动从生产范式到产业生态的深刻变革。但技术跃迁始终需要人文价值的引导,唯有建立兼顾创新激励与风险防控的治理体系,网络视听产业才能在AI浪潮中行稳致远,打造科技与艺术共生的智能图景。

  作者:蒋博雅

  制作:吴飞飞

  校对:肖梦妍

  审核:颜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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